第十三章:修真纲要[第1页/共6页]
如此二种自生,人之存亡,乃有不同,表面六合,以此二种,亦现盛衰存亡之变,六合**乃风水火地四种气味交运而成,此四种气不能越六合,若六合譬为一身,即此四气在身内运转交合,化为雨露,六合之身,为之清爽,万物众生,以之得生。
过往人间,众生身心,皆顺六合法例,是故寄心于品德,寄身于六合,无诸造作,而成圣贤,涵养完整,自成真仙,如是简易之法,后代之人可见而学不能成,盖以身心根器不达故,人之心德,渐以思路计算而庞大,因而后代乃有存思寄想之法,或观或守,多从心性动手,直入底子,趣从上古。
以此为法,修身养性,渐得于静,聪明亦明,得此法者,性气自凝,名为灵丹,五气归元,至于养元,元心元性,至于归一,此乃静养之法,涵养得一之纲领,是故,欲修真得一者,当法例六合,起居作息,当有节度,初学者无知,当尊法行,至于得法,能够随性,何故然哉?性已从真,随真为行。
以六合法例,顺六合摄生。
真情非无情,无诸妄情也,痴迷恩仇内,妄情岂至心。
自心非真亦非邪,真邪贰心今后生,本心说心而非心,真邪二性一同真。
妄情本因真情生,妄心亦是至心童,撤除妄性邪乱性,纯真一性自圆明。
心挂于一念,第二念不挂,二念尚不挂,何可挂万念。
慧者从邪直入真,陋者去邪而养真,顿渐二法各有别,各以各心作弃取。
颂:
诸法不为真,真在诸法存,
念来忽念去,思来或想去,心恒住平静,静处净性立。
颂:
迷者苦为乐,不思长乐界,暂乐苦身心,不敢拔苦根。
德行圆成破愚痴,统统智人不动地。
若欲得一,先须知众,众尚不明,鲜有测一者,是故初学修真者,抢先安止身心,使一日纷飞之思虑处静处,居静时,安隐当中,心得歇息,安其心时,其身亦安,止其心时,其身亦止,如是身心,皆得歇息,于此歇息,能离人间狼籍,能生离常世温馨,静息身心,则精气如六合**天然生,身得养也,心如晴空,乱云不扰,心得开朗。
聪明何所来,无智无慧地,以二元入一,一归〇亦灭。
世民气亦然,有正亦有邪,若能涵容者,正邪无争斗。
有为与有为,亦是阴阳事,慧者习有为,智者入有为。
心居世外身住世,身心一等何有分,
修真之人,当观六合稳定之律,六合法例,乃为君法,奉持君法,诸臣皆得所适,不奉君法者,诸臣无主,乃自争斗,而于君主,亦当修明,若君暗淡,臣不见君,贼心则起,能夺君位也,是故,若欲治心,当明其君,君主未明,则奉持君法,如法行持,诸臣自安,君主不请而自现,不修而自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