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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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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1)[第3页/共4页]

匈奴搜谐单于将入朝;未入塞,病死。弟且莫车立,为车牙若韑单于;以囊知牙斯为左贤王。

秋,七月,有星孛于东井。

冬,十一月,庚申,卫将军王商病免。

红阳侯立举陈咸刚正,对策,拜为光禄大夫、给事中。丞相方进复奏“咸前为九卿,坐为贪邪免,不当蒙刚正举,备内朝臣”;并劾“红阳侯立推举故不以实。”有诏免咸,勿劾立。

夏,四月,立广陵孝王子守为王。

壬戌,王商复为大司马、卫将军。

秋,七月,辛未晦,日有食之。

初,乌孙小昆弥安日为降民所杀,诸翎侯大乱。诏征故金城太守段会宗为左曹、中郎将、光禄大夫,使安辑乌孙;立安日弟末振将为小昆弥,定其国而还。时大昆弥雌栗靡勇健,末振将恐为所并,使朱紫乌日领诈降,刺杀雌栗靡。汉欲以兵讨之而未能,遣中郎将段会宗立公主孙伊秩靡为大昆弥。久之,大昆弥、翕侯难栖杀末振将,安日子安犁靡代为小昆弥。汉恨不自诛末振将,复遣段会宗发戊己校尉诸国兵,即诛末振将太子番丘。会宗恐大兵入乌孙,惊番丘,亡逃不成得,即留所出兵垫娄地,选精兵三十弩,径至昆弥地点,召番丘,责以末振将之罪,即手剑击杀番丘,官属以下惊骇,驰归。小昆弥安犁靡勒兵数千骑围会宗,会宗为言来诛之意,“今围守杀我,如取汉牛一毛耳。宛王、郅支头县槀街,乌孙所知也。”昆弥以下服,曰:“末振将负汉,诛其子可也,独不成告我,令饮食之邪?”会宗曰:“豫告昆弥,窜匿之,为大罪,即饮食以付我,伤骨肉恩。故不先告。”昆弥以下号泣罢去。会宗还,奏事,天子赐会宗爵关内侯、黄金百斤。会宗以难栖杀末振将,奏觉得死守都尉。责大禄、大监以雌栗靡见杀状,夺金印、紫绶,更与铜、墨云。末振将弟卑爰痜本同行刺大昆弥,将众八万馀口北附康居,谋欲借兵兼并两昆弥;汉复遣会宗与都护孙建并力以备之。

夏,四月,丁酉,无云而雷,有流星从日下东南行,四周燿燿如雨,自晡及昏而止。

三月,上行幸雍,祠五畤。

北地都尉张放到官数月,复征入侍中。太后与上书曰:“前所道尚未效,富平侯几次来,其能默虖!”上谢曰:“请今奉诏!”上因而出放为天水属都城尉。引少府许商、光禄勋师丹为光禄大夫,班伯为水衡都尉,并侍中,皆秩中二千石,每朝东宫,常从;及大政,俱使谕指于公卿。上亦稍厌游宴,复修经籍之业;太后甚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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