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后人汪歆弋[第2页/共4页]
女娲是用黄土孕育汉族的女鼻祖
汉文古籍关于伏羲和女娲的记叙,大多是经历汉族耐久口耳相传以后,再由后代历代文人加工载录的。以是在有些内容上,存在很多怪谲、反复和难明之处;另有一些内容则有着较着的假造、梦幻和错谬的处所。但是,这些当代中原的创世纪神话和传说,绝非是全然的怪诞和虚幻性的骗言。究竟上,恰是这些神话和传说,包含着汉族对本身创世纪汗青的通俗熟谙和浅近朴素的表述。关于伏羲和女娲传说的记叙,在汉文古籍中显得比较混乱。按照《世本·帝系篇》的记录称:“太昊伏羲氏。”由此可知,汉族早就明白以为,伏羲即为太昊伏羲氏。而在汉文古籍中,太昊又被记作大昊、大皞、太皞;伏羲也可记作包羲、庖羲、疱牺、伏牺、宓牺、炮牺和伏戏等。值得一提的是,伏羲的事迹有很多是和女娲的事迹,相互联络在一起的。如五代蜀杜光庭,在《录异记》卷八便记录了:“陈州不太昊之墟,东关城内,有伏羲女娲庙。”按照这个记录,我们能够晓得,约莫是在唐末之时,伏羲和女娲兄妹结婚、繁衍后代的传说,就已经在中原官方遍及传播着了。遵循汗青唯物主义和社会学、民族学的解释,实际上这正反应出传说期间汉族,所经历的氏族内部兄妹相互婚配的社会生长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