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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神记1》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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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搜神记卷二十(2)[第4页/共4页]

①麈(zhǔ):古书上指鹿一类的植物。

及竟报,当行刑,蝼蛄夜掘壁根为大孔,乃破械,从之出,去,久时遇赦,得活。因而庞氏世世常以四节祠祀之于都衢处。

吴郡海盐县北乡亭中,有一个士人叫陈甲。他本来是下邳人,晋元帝时,他客居在华亭。一天,他在华亭东边的荒漠中打猎,俄然瞥见大池沼中有一条六七丈长的大蛇,形状像一艘能装百斛粮食的大船,这条蛇身上有黑黄五色的斑纹,温馨地趴伏在土冈上面。陈甲当即射死了它,因为惊骇,陈甲一向不敢跟人说。

庐陵太守太原庞企,字子及,自言其远祖不知多少世也,坐事系狱,而非其罪,不堪拷掠,自诬服之。及狱将上,有蝼蛄虫行其摆布,乃谓之曰:“使尔有神,能活我死,不当善乎。”因投饭与之。蝼蛄食饭尽,去,顷复来,形体稍大。意每异之,乃复与食。如此去来,至数旬白天,其大如豚。

有一天,李信纯在城外喝酒喝得酩酊酣醉,不能赶回家,就睡倒在郊野的草丛里。这天,刚好碰上太守郑瑕出城打猎,郑瑕见郊野的荒草长得太高了,就派人放火烧荒草。李信纯睡的处所恰是顺风方向,狗瞥见大火烧过来,就用嘴去扯李信纯的衣服,但李信纯连动都没动一下。李信纯睡的处所,有一条小溪,相距有三五十步远。狗见李信纯不动,就当即跑到小溪,跳进水里打湿身子,然后又跑到李信纯睡觉的处所,来回将本身身上的水洒在仆人的四周,使仆人免遭于难。狗来回运水极其困乏,最后累死在了仆人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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