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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神记1》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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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搜神记卷六(2)[第4页/共6页]

天雨草

宣帝之世,燕、岱之间,有三男共取一妇,生四子,及至将分老婆而不成均,乃致争讼。廷尉范延寿断之曰:“此非人类,当以禽兽,从母不从父也。请戮三男,以儿还母。”宣帝嗟叹曰:“事何必古?若此,则可谓当于理而厌情面也。”延寿盖见人事而知用刑矣,未知论人妖将来之验也。

鸟焚巢

哀帝建平四年四月,山阳方与女子田无啬生子。未生仲春前,儿啼腹中,及生,不举,葬之陌上。后三日,有人过,闻儿叫声,母因掘收养之。

汉元帝永光二年八月,天上降下草,这草叶子相互纠结,有弹丸般大小。到汉平帝元始三年正月,天上又降下草,草的模样就像永光年间降下的那样。京房《易传》说:“君主鄙吝俸禄,信誉衰减,贤达的人远去,它的征象就是天上降下草。”

汉平帝元始元年六月,长安有女子生儿:两端两颈,面俱相向,四臂共胸,俱前向,尻上有目,长二寸所。京房《易传》曰:“‘暌孤①,见豕负涂。’厥妖人生两端。下相攘善,妖亦同。人若家畜,首目鄙人,兹谓亡上,政将变动。厥妖之作,以谴失正,各象其类。两颈,下不一也;手多,所任邪也;足少,下不堪任,或不任下也。凡下体生于上,不敬也;上体生于下,媟渎也。生非其类,淫乱也;人生而大,上速成也;生而能言,好虚也。群妖推此类。不改,乃成凶也。”

汉哀帝建平三年,零陵郡有一棵树倒在地上,粗一丈六尺,长十丈七尺。老百姓砍断它的树根,长九尺多,都枯干了。三月,这棵树本身又立在了本来的处所。京房《易传》说:“丢弃朴重,实施淫乱,它的征象就是断树本身立起来。妃子皇后擅权,树倒了又再立起来,砍断的枯树重新长活。”

汉哀帝建平四年四月,山阳郡方与县女子田无啬生了个儿子。产前两个月的时候,这孩子就在母亲的腹中哭泣,等生下来,田无啬便不扶养他,而把他安葬在郊野里。过了三天,有小我颠末那边,竟然闻声孩子的哭声。因而他的母亲把他掘出来收养了他。

哀帝建平三年,零陵有树僵地,围一丈六尺,长十丈七尺。民断其本,长九尺余,皆枯。三月,树卒自主故处。京房《易传》曰:“弃正,作淫,厥妖本断自属。妃后有颛,木仆反立,断枯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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