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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色男女》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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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换偶之后[第3页/共4页]

终究在一次外出观光的时候,周川和乐凯提及老外的“换偶俱乐部”,感慨老外尊敬人道,不虚假、不造作,能寻求自在的欢愉,并且不会威胁到婚姻。乐凯听了感觉很恋慕,并表示认同,一辈子和同一小我做爱几千次太有趣,如果能在不影响婚姻的前提下多插手换偶的性派队,岂不是分身其美。他们心照不宣地各自去尝试压服太太,颠末一番“尽力”,马丽和珍妮竟然也同意了。就在当晚,马丽去了隔壁找乐凯,珍妮去了隔壁找周川,说好早晨十一点到凌晨八点相互不打搅,各自去高兴,然后八点定时换回各自朋友身边。

看到如许的法律规定我在想,如果换偶的参与者们并不在同一个房间里呢?乃至能够不在同一家旅店,那还算不算“聚众淫乱”?如果奖惩了在同一时候、同一地点产生的换偶活动,而不奖惩不在同一时候、同一地点的换偶活动,那么如许的规定是公允而全面的吗?实际倒是法律很难奖惩不在同一时候和地点产生的换偶行动,总不成能对统统产生的性行动都来个备案制,先考核一下是否换偶,是否有款项身分,是否有结婚证书,是否有爱情干系。那并不实际,也侵犯人权,对吗?

该罪是否有需求打消,目前在海内还很有争议。自在当然宝贵,但自在向来没法离开实际的泥土和文明、伦理、品德等综合身分的制约,能够说绝对自在是不存在的,即便换偶不被以为是聚众淫乱罪,即便聚众淫乱罪在将来的某一天真的打消了,那也并不料味着我们都能够随心所欲地去痛快地互换朋友,互换性权力与性资本,因为性不但仅是有其生物学根本的,另有社会性和心机保持,特别是很多人对婚姻对朋友有深切的豪情,固然对更新奇刺激的性工具充满猎奇,但也要充分考虑到性伴互换以后带来的心机影响。我们一向以来所信奉的性品德、对朋友的忠贞、对婚姻的任务,对相互爱和性的独一指向性,都能够是以被完整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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