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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色男女》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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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换偶之后[第2页/共4页]

看到如许的法律规定我在想,如果换偶的参与者们并不在同一个房间里呢?乃至能够不在同一家旅店,那还算不算“聚众淫乱”?如果奖惩了在同一时候、同一地点产生的换偶活动,而不奖惩不在同一时候、同一地点的换偶活动,那么如许的规定是公允而全面的吗?实际倒是法律很难奖惩不在同一时候和地点产生的换偶行动,总不成能对统统产生的性行动都来个备案制,先考核一下是否换偶,是否有款项身分,是否有结婚证书,是否有爱情干系。那并不实际,也侵犯人权,对吗?

这个故事来自实在事件,当事人没有仳离重组,也没有再换偶求欢,但他们的婚姻回不到畴昔,豪情也在一每天奥妙地磨合、窜改,或者腐臭。很像美国电影《偷心》,Mike Nichols执导,故事中的两对恋人原秘闻爱,但跟着情节的深切,两对朋友之间错综上演的爱恨、豪情、欲望与叛变。这不是平常意义上的用心换偶,却揭露了爱之底子特性之一恰是占有欲,大要上说得再豁达,实际上也不会对所爱之人与别人产生性行动而满不在乎。如果真的满不在乎,从心机学角度看,能够有品德停滞或精力停滞,或者爱不敷深切,最后一种能够是两边有爱且都是非常故意机正能量的人,会把互换性伴当作羽毛球双打一样的兴趣爱好――但如许的人非常希少,就像性学传授金赛,有部同名电影《金赛性学传授》能够参考看看,也很成心机。

但对别人是否参与换偶,我的建议是尽量回到社会伦理和文明所采取的根基范围,更不要试图冒险违法,法律的进步需求时候,在时候未到的时候小我的捐躯大于收成――那值得么?但如果有人非常夸大本身的权力,并且朋友也欣然采取,旁人也真的不好过分倔强地干与,法律也更加鞭长莫及。

来往的次数多了,彼其间的打趣也比旁人标准大些。马丽会提及周川如何不帮手做家务,珍妮也提及乐凯不太修面貌,旁听的两个男人笑呵呵地说:“要不我们两家换着过看看,说不定间隔产生美。”

终究在一次外出观光的时候,周川和乐凯提及老外的“换偶俱乐部”,感慨老外尊敬人道,不虚假、不造作,能寻求自在的欢愉,并且不会威胁到婚姻。乐凯听了感觉很恋慕,并表示认同,一辈子和同一小我做爱几千次太有趣,如果能在不影响婚姻的前提下多插手换偶的性派队,岂不是分身其美。他们心照不宣地各自去尝试压服太太,颠末一番“尽力”,马丽和珍妮竟然也同意了。就在当晚,马丽去了隔壁找乐凯,珍妮去了隔壁找周川,说好早晨十一点到凌晨八点相互不打搅,各自去高兴,然后八点定时换回各自朋友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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