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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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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4页/共6页]

夫珠美女主之所急也,和虽献璞而未美,未为王之#10害也,然犹两足斩而宝乃论,论宝若此其难也。古人主之于神通也,一定和璧之急也,而禁群臣士民之私邪。但是有道者之不戮也,特帝王之璞未献耳。主用术而大臣不得擅断,近习不敢卖重。官行法例浮萌趋于耕农,而游士危于战陈。则神通者乃群臣士民之所祸也。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议,越民萌之诽,独周乎道言也。则神通之士虽至灭亡,道必非论矣。

和氏

胡君闻之,以郑为亲己,遂不备郑。郑人袭胡,取之。宋有富人,天雨墙壤,其子曰:不筑,必将有盗。其邻居之父亦云。暮而果大亡其财,此夕盗至,故大亡也。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邻居之父。此二人说者皆当矣,厚者为戮,薄者见疑,二人,谓关其思、邻居之父。郑武公以是戮其所厚,欲令胡不疑也。富人以是疑其薄者,不当为己同忧也。则非知之难也,处知则难也。其思、邻父非不知也,但处用其知不得其宜,故或见疑,或见戮,故曰处之难也。故绕朝之言当矣,其为贤人于晋,而为戮于秦也。此不成不察。晋人谲取士会于秦,绕朝赠之以策曰:吾谋适不消,其言非不当也,晋人虽觉得圣,后秦竟以言戮之,是亦处知失宜也。

夫有术者之为人臣也,得效度数之言,上明主法,下困奸臣,以尊主安国者也。是以度数之言得效于前,则奖惩必用于后矣。人言成明于贤人之术,而不苟于世俗之言,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是以摆布近习之臣,知伪诈之不成以得安也,必曰我不去奸私之行极力竭智以事主,而乃以相与比周妄毁誉以求安,是犹负千钧之重,陷于不测之渊而求生也,必不几矣。百官之吏,亦知为奸利之不成以得安也,必曰:我不以廉洁刚正奉法,乃以贪污之心枉法以取私利,是犹上高陵之颠,堕峻谿之下而求生,必不几矣。安危之道若此其明也,摆布安能以虚言惑主,而百官安敢以贪渔下?是以臣得陈其忠而不蔽,下得守其职而不怨。此管仲之以是治齐,而商君之以是强秦者也。从是观之,则贤人治国也,固有令人不得不爱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爱为我也。恃人之觉得爱我者危矣,恃吾不成不为者安矣。夫君臣非有骨肉之亲,朴重之道能够得利,则臣极力以事主。朴重之道不成以得安,则臣行私以干上。明主知之,故设短长之道以示天下罢了矣。夫是以主虽不口教百官,不目索奸衺,而国已治矣。人主者非目若离娄乃为明也,非耳若师旷乃为聪也。目必不任其数,而待目觉得明,所见者少矣,非不弊之术也。不因其势,而待耳觉得聪,所闻者寡矣,非不欺之道也。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为己视,使天下不得不为己听,故身在深宫当中而明照四海以内,而天下弗能蔽、弗能欺者何也?闇乱之道废,而聪明之势兴也。故善任势者国安,不知因其势者国危。古秦之俗,君臣废法而服私,是以国乱兵弱而主卑。商君说秦孝公以变法易俗而明公道,赏告奸,困末作而利本领。当此之时,秦民习故俗之有罪能够得免,无服从够得尊显也,故轻犯新法。因而犯之者其诛重而必,告之者其赏厚而信,故奸莫不得而被刑者众,民疾怨而众过日闻。孝公不听,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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