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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录》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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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1页/共30页]

我分开博赛快三十年了,常常想起那段光阴,内心总不痛快,没甚么值得怀想的。但是,自从我过了中年,日渐老矣,我感到别的回想在消逝,唯独那些一样的回想常常又闪现、深印在脑海里,并且其美好与深切与日俱增。仿佛我已经感到生命在消逝,在极力把它抓返来,重新开端。当年的细藐小事我都饶有兴味,就是因为它们是当年的事情。统统有关的地点、人物和时候,我全回想起来了。我瞥见:女佣或男仆在我房间里忙乎;一只燕子从窗户飞了出去;我读书的时候,一只苍蝇落在我手上。我们住的房间的统统安插我都想起来了。朗贝尔西埃先生的书房在我们右边,墙上挂着一幅绘有历代教皇像的版画、一只晴雨表、一个大日历。他的房间背靠一座阵势很高的花圃,几棵覆盆子树为他的窗户遮阴,偶然树枝还伸进窗来。我很明白,读者没太大需求晓得这统统,但我需求把这些奉告读者。我干吗不敢把当年统统的逸闻趣事全都说给读者听!

我的淡泊只不过是怠惰罢了。有钱的兴趣赔偿不了敛财的繁难。我的华侈也仍然只是怠惰罢了。当有机遇痛痛快快地费钱的时候,人们也就不太管它用得是否值得了。款项对我的引诱没有物品的引诱来得大,因为在款项和但愿占有的物品之间,总有一其中介;而在物品本身及其享用之间,绝无中介。我瞥见物,它便在勾引我;如果我只看到占有物的手腕,那手腕对我并无引诱力。是以我做过贼,并且我现在偶然还在盗窃勾引我的、我甘愿去拿而不肯去讨的小玩意儿。但是,平生当中,不管幼时或长大以后,我不记得曾经拿过别人的一个子儿。除了有一次,那是约莫十五年前的事,我偷过七利弗尔()①零十苏。这件事值得说一下,因为此中有着一种无耻和笨拙的非常好笑的偶合,如果不是牵涉到我而是别人的话,连我本身都很难信赖的。

到小榆树下,

我在写这事的时候,只感觉心跳加快:当时的景象我就是活到下辈子也忘不了。这暴力和不公道的第一次感受深深地铭记在心,乃至于凡是与之相干的统统看法都会使我如当初那样愤激,并且,因为我的这类感受本身已永驻不去,并完整摆脱了统统小我短长,以是,只要看到或听到任何不平之事,不管受害者是谁,也不管产生在何地,我便立即火冒三丈,感同身受。当我读到一个暴君的残暴行动,读到一个邪僧恶侣的卑鄙伎俩时,我真想去亲手捅死他们,万死不辞。每当我瞥见一只公鸡、一头母牛、一条狗,或其他植物欺负另一只植物时,我常常会跑得大汗淋漓地去追逐或是用石头砸它,就是因为它在恃强凌弱。我的这类豪情能够是本性,并且我也以为这是本性使然。但是,对我第一次蒙受的不公允对待的深沉回想与我的本性交叉太久、太密,不会不加强这类本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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