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回大争[第4页/共5页]
东天剑尊的七情六欲剑立名已久,太史飞鸿现在舞出的剑,明显已经获得东天剑尊的一丝真传,到了七情六欲中的十一种境地中的第二境,“情动”之境(第一境:懵懂)。
“阿潇?”太史飞鸿又问一句。
“以是,阿潇也不会放弃我的,对吧?”
“阿谁门派很残暴,他们会用仆奴尝试功法,炼活人丹……总而言之,大部分环境下,性命如草,大多数不过半月便惨痛死去。但是,入门的那天,管事的说了一句话。他说,你们内里,绝大多数都会惨痛的死去,那是你们的命。但是,有极少数,能够突破如许运气,鱼跃龙门,成为那人上人。”
陆尘潇面无神采:“以是,我从不管那运气如何说。它如果要我死在剑下,我偏不死,还要给那出剑之人余生无尽之苦。它若要我成为一小我的金手指老爷爷,我反而要让那报酬我出世入死……如果天要我亡,我便扯破天,若地要我死,我便砸碎那地……哪怕肉身被毁,灵魂灰飞,不到最后一刻,我也毫不放弃。”
他牵住陆尘潇的手,神采是装出来的平平:“阿潇想晓得我在卷下水以后的经历吗?”
“只是,我想,如果甚么都不说的走了,大抵味让阿潇焦急的吧。”
浩大炎阳之气尽数化作洁白月色,悄悄地在陆尘潇面前伸展开来。像是枯木出芽,又如同婴孩落地的第一声哭泣。明显是剑,却让观剑之人感觉看到的是情,一丝少女情窦初开,眉梢喜意,两分孤寂悲切,怜影落寞。
说到这里,太史飞鸿把抱在怀里的剑抽出来,此剑一出鞘,便有一股恢弘之意而出,一声剑鸣如同龙吟。它躺在太史飞鸿的手内心,心动意随,在半空中滑过一道不带任何炊火之气的圆弧。
恐怕不会。
“当时候的我,也曾万念俱灰,我杀掉了统统的侍妾家仆,一把火烧尽了统统雕廊画栋。一张红绸,我觉得阿谁时候我会死,但最后没有……我被当权者抓了,因为灵根极佳,以是被献给了一个修行门派当仆奴。”
照理说,他在魔道之时,好刑虐的人不在少数,陆尘潇也曾经把一些心生背叛的弟子打得不成人形。太史飞鸿的伤,对于他而言,实在是小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