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日行一善[第4页/共4页]
纪承书干脆坐下,在地上揪了一把牧草编了个草环的戒指,精美的小玩意立即就吸引住了小女人的目光,纪承书笑笑,把小女人拉过来圈在怀里,把戒指套上她肉呼呼的手指头。
妻女待客,将死者运回家便能够领受他的产业和妻儿,十二三岁就能当爹,在如许的环境下长大的女孩子,还真不能希冀她能学会害臊。
纪承书只在帐篷里躺了几天就能外出走动了,这期间绍光一向在她身边照顾她,这家伙和他的师兄弟一样,都有一手好医术。
他们都长大了。
绍光吃得满嘴流油,崆峒不忌酒肉,只戒色,他大口吃肉只是因为门里管饭的那位和尚……能不能不要每次做饭不是健忘放调料就是健忘放食材啊能不能!
大家都在赞美着潭州的城主,可谁晓得,那实在是一个养在深闺的女人?
纪承书感觉本身甚么都没瞥见,但那小女人很较着不筹算放过她,纪承书感觉本身的牙有点疼,叨教你是如何看出来她筹算和你抢一个能做她曾曾曾曾曾曾……孙的豆丁了?
为此他乃至不吝将谭千月赶鸭子上架,教她读书识字,教她权贵间错综庞大的干系,教她如何办理一座城,教她统统本身能教的东西,在某一日,他感觉她学无可学以后,就孤身一人踏上了求仙路,而谭千月,则顶着谭千秋的名字成为了城主。
你寻你的仙路,我走我的凡途。
纪承书想起她从湘西一起行来看到的崆峒和尚,拍了拍面前这个崆峒“金珠”的肩膀。
潭州城的秋千是工匠做的,一个秋千也到了精美豪华的境地,但谭千月不喜好这个秋千,这不是她想要的阿谁。
崆峒的和尚各个糊口技术都是满点,从做菜到钉棺材板,从种田到针线,他们没有不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