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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长生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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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日行一善[第2页/共4页]

“恩?”绍光吃得太用心,没听清,纪承书只好又重问了一遍。

她喜好这里,喜好这里的人,想让他们过得更好,她已经见到了高墙以外的天下,你为甚么还要把她关出来?

明天拂晓到来时,她就再也不是谭千月阿谁能够在哥哥身边撒娇的小女孩了。她舍弃了本身的名字和身份,谭千月死了,还活着的是谭千秋。

纪承书靠着身后的软垫,她的神采在炉火的映托下泛着不天然的红晕,身材已经规复了大半,只是内伤还需求调度一阵时候。

被暗中摒挡培植得够惨以后,绍光已经到了甚么都感觉好吃的境地。

他们只是在找个狂欢的由头罢了。

纪承书感觉本身甚么都没瞥见,但那小女人很较着不筹算放过她,纪承书感觉本身的牙有点疼,叨教你是如何看出来她筹算和你抢一个能做她曾曾曾曾曾曾……孙的豆丁了?

兄长成了潭州的城主,走出了那小村落,谭千月也跟他一起来到了更加广漠的天下。

你寻你的仙路,我走我的凡途。

这是他们的日行一善,他们的修行。

如此以来,数千年未绝。

纪承书想起她从湘西一起行来看到的崆峒和尚,拍了拍面前这个崆峒“金珠”的肩膀。

谭千秋也是一样,他固然没找到仙缘,却对那一个天下更加神驰。

他晓得他不是好人,但那又如何?

她已经野了,心再也收不返来了。

这是他们已经风俗的运气,草原的民族还活着的时候老是能活得畅快淋漓,该唱歌的时候就唱歌,有酒的时候就大口喝酒,煮汤的时候拿盐块一涮便是甘旨,看到白马神的意味就当真祷告,该死的时候就慷慨赴死――非论是无人谛视还是轰轰烈烈。

氐人的男人围着他啧啧奖饰,看到纪承书给他丢畴昔的酒囊还分歧起着哄,纪承书面色不改,那少年倒是一向从脸红到耳根,但他坐下的马匹此时却不会看人神采了,优哉游哉地啃着草。

氐族的男人们围了过来,对纪承书病愈的速率非常诧异,此中一个看起来像是首级的上前狠狠拍了纪承书的肩膀,举起大拇指说了一句甚么,跟在纪承书背后充当背后灵的绍光特别幸灾乐祸的适时翻译:“他夸你是威武雄浑的男人。”

草原上的民族只要两样不会攻击的东西,一样是希少到比金子都贵重的商队,另一样,则是这群金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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