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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剑二]晨光照影》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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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第2页/共4页]

看到经太小摊的农妇挑着的箩筐里那群挤在一起叽叽喳喳的绒球小黄鸡,沈曦忽地窜到桌子边沿,眼睛都绿了。眼看一只小毛爪就要够到箩筐了,初七判定伸手一抄,提起了小兔子后颈的外相――他还记得兔子不能随便抓耳朵,将跃跃欲试的沈曦塞回了衣领里。

胳膊拧不过大腿,更何况以沈曦现在的体积,四肢铺平了算上耳朵都铺不满初七的手掌……最后她只能趴在初七的领口深藏功与名。

想了想,她又划了三个字,我饿了。

低头看看四肢并用扒着布料纹理用力往上爬的小兔子,初七感觉,本身俄然有点了解沈曦为甚么那么喜好毛绒绒了。

几番挣扎发明抵挡不能,沈曦气恼地收回了咕咕的叫声,见初七不为所动,智商已经垂垂开端与表面同步的小兔子立即气急废弛地扒着初七的衣领,调剂了一下位置,面对他的胸膛,隔着里层的布料一口咬了上去。

厨房里独一的熟肉食是沈曦明天卤了筹办当早点的兔头,初七设想了一下一个软糯敬爱的小女人啃人头的画面,判定将卤兔头扔到了院墙内里那条野猫野狗常常出没的巷子里。

正在往回疾行的脚步微微一顿,半晌以后又规复了行走的速率。初七暗自光荣戴着面具,他也不肯定本身现在究竟是何神采,但是必定不能让沈曦看到就是了。

小兔子像是松了一口气,用力点了点头,回身抓起地砖上面的一些散碎金粒,四肢并用在地上摆出了一个字,然后重新摆第二个、第三个……初七在内心把四个字连起来念了一遍,立即单膝跪下,双手捧起了还没有停止颤栗的小兔子。

初七的穿戴一贯以简便为主,衣服并不厚,以是能够感遭到胸口趴着一团热乎的毛球,暖绒绒软绵绵的触感别致又舒畅。独一的题目是,毛球实在太小了,只要他有甚么轻微的行动,就会骨碌碌往衣领内里滚下去……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沈曦天然不会做出写字这类会吓坏路人的事情,出门前两人就相同过,小兔子只用点头或者点头来表态。

初七顶着小白兔哀怨的眼神,踌躇了好久,毕竟还是放弃了本身下厨给沈曦煮点甚么的设法,决定出去买些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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