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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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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2)[第2页/共4页]

莽以货币讫不可,复下书曰:“宝货皆重则小用不给,皆轻则僦载烦费;轻严峻小各有差品,则用便而民乐。”因而更作金、银、龟、贝、钱、布之品,名曰宝货。钱货六品,金货一品,银货二品,龟货四品,贝货五品,布货十品,凡宝货五物、六名、二十八品。铸作钱布,皆用铜,殽以连、锡。百姓溃乱,其货不可。莽知民愁,乃但行小钱直一与大钱五十,二品并行;龟、贝、布属且寝。盗铸钱者不成禁,乃重其法,一家铸钱,五家坐之,没入为奴婢。吏民出入持钱,以副符传,不持者厨传勿舍,关津苛留。公卿皆持以入宫殿门,欲以重而行之。是时百姓便安汉五铢钱,以莽钱大小两行,难知,又数变改,不信,皆私以五铢钱市买;讹言大钱当罢,莫肯挟。莽患之,复下书:“诸挟五铢钱、言大钱当罢者,比非井田制,投四裔!”及坐卖买田宅、奴婢、铸钱,自诸侯、卿大夫至于百姓,抵罪者不成胜数。因而农商赋闲,食货俱废,民人至涕零于市道。莽之谋篡也,吏民争为符命,皆得封侯。其不为者相戏曰:“独无天帝除书乎?”司命陈崇白莽曰:“此开奸臣作福之路而乱天命,宜绝其原。”莽亦厌之,遂使尚书大夫赵并验治,非五威将率所班,皆下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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