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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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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1)[第4页/共6页]

六月,诏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六人分循郡国,举兼并之徒及守、相、为吏有罪者。

初,御史中丞李文,与汤有鄐。汤所厚吏鲁谒居阴令人上变告文奸事,事下汤治,论杀之。汤心知谒居为之,上问:“变事踪迹安起?”汤佯惊曰:“此殆文故交怨之。”谒居病,汤亲为之摩足。赵王素怨汤,上书告:“汤大臣,乃与吏摩足,疑与为大奸。”事下廷尉。谒居病死,事连其弟。弟系导官,汤亦治他囚导官,见谒居弟,欲阴为之,而佯不省。谒居弟弗知,怨汤,令人上书,告汤与谒居谋共变告李文。事下减宣,宣尝与汤有鄐,及得此事,穷竟其事,未奏也。会人有盗发孝文园瘗钱,丞相青翟朝,与汤约俱谢,至前,汤独不谢。上使御史案丞相,汤欲致其文“丞相见知”,丞相患之。丞相长史朱买臣、王朝、边通,皆故九卿、二千石,官吏绝在汤前。汤数行丞相事,知三长史素贵,故陵折,丞史遇之,三长史皆痛恨,欲死之。乃与丞相谋,使吏捕案贾人田信等,曰:“汤且欲奏请,信辄先知之,居物致富,与汤分之。”事辞颇闻,上问汤曰:“吾所为,贾人辄先知之,益居其物,是类有以吾谋告之者。”汤不谢,又佯惊曰:“固宜有。”减宣亦奏谒居等事。天子以汤怀诈面欺,使赵禹切责汤,汤乃为书谢,因曰:“陷臣者,三长史也。”遂他杀。汤既死,产业直不过五百金。昆弟诸子欲厚葬汤,汤母曰:“汤为天子大臣,被污恶言而死,何厚葬乎!”载以牛车,有棺无椁。天子闻之,乃尽按诛三长史。十仲春,壬辰,丞相青翟下狱,他杀。

白金稍贱,民不宝用,竟废之。因而悉禁郡、国无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钱,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而民之铸钱益少,计其费不能相称。惟真工、大奸乃盗为之。浑邪王既降汉,汉兵击逐匈奴于幕北,自盐泽以东空无匈奴,西域道可通。因而张骞建言:“乌孙王昆莫本为匈奴臣,后兵稍强,不肯复朝事匈奴,匈奴攻不堪而远之。今单于新困于汉,而故浑邪地空无人,蛮夷俗恋故地,又贪汉财物,今诚以此时厚币赂乌孙,招以益东,居故浑邪之地,与汉结昆弟,其势宜听,听则是断匈奴右臂也。既连乌孙,自其西大夏之属皆可招来而为外臣。”天子觉得然,拜骞为中郎将,将三百人,马各二匹,牛羊以万数,赍金币帛直数千巨万;多持节副使,道可便,遣之他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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