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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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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章 (2)[第1页/共6页]

初,李恢与尚书仆射杜畿及东安太守郭智善,智子冲,有内实而无表面,州里弗称也。冲尝与李丰俱见畿,既退,畿叹曰:“孝懿无子;非徒无子,殆将无家。君谋为不死也,其子足继其业。”时人皆以畿为误。及丰死,冲为代君太守,卒继父业。

秋,七月,吴将军孙仪、张怡、林恂行刺孙峻,不克,死者数十人。全公主谮朱公主于峻,曰“与仪同谋”。峻遂杀朱公主。

正元二年乙亥,公元二五五年春,正月,俭、钦矫太后诏,起兵于寿春,移檄州郡,以讨司马师。又表言:“相国懿忠正,有大勋于社稷,宜宥及后代,请废师,以侯就第,以弟昭代之。太尉孚忠孝谨慎,护军望,忠公婚事,皆宜亲宠,授以要任。”望,孚之子也。俭又遣使邀镇南将军诸葛诞,诞斩其使。俭、钦将五六万众渡淮,西至项;俭死守,使钦在外为游兵。

闰月,甲申,师次于氵隐桥,俭将史招、李续相次来降。王基复言于师曰:“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方今外有强寇,内有叛臣,若不时决,则事之深浅未可测也。议者多言将军慎重。将军慎重,是也;停军不进,非也。慎重,非不得之谓也,进而不成犯耳。今保壁垒以积实资虏而远运军粮,甚非计也。”师犹未许。基曰:“将在军,君令有所不受。彼得则利,我得亦利,是谓争地,南顿是也。”遂辄进据南顿,俭等从项亦欲往争,发十馀里,闻基先到,乃复还保项。

帝以李丰之死,意殊不平。安东将军司马昭镇许昌,诏召之使击姜维。玄月,昭领兵入见,帝幸平悲观以临军过。摆布劝帝因昭辞,杀之,勒兵以退大将军;已书诏于前,帝惧,不敢发。

中领军许允素与李丰、夏侯玄善。秋,允为镇北将军、假节、都督河北诸军事。帝以允当出,诏会群臣,帝特引允以自近;允当与帝别,涕零歔欷。允未发,有司奏允前放散官物,收付廷尉,徙乐浪,未至,道死。吴孙峻骄贵淫暴,国人侧目。司马桓虑行刺峻,立太子登之子吴侯英;不克,皆死。

姜维退驻钟提。

三月,立皇后卞氏,大赦。后,武宣皇后弟秉之曾孙女也。

是日,毌丘俭闻钦退,惊骇,夜走,众遂大溃。钦还至项,以孤军无继,不能自主,欲还寿春;寿春已溃,遂奔吴。吴孙峻至东兴,闻俭等败,壬寅,进至橐皋,文钦父子诣军降。毌丘俭走,比至慎县,摆布人兵稍弃俭去,俭藏水边草中。甲辰,安风津民张属就杀俭,传首京师,封属为侯。诸葛诞至寿春,寿春城中十馀万口,惧诛,或流迸山泽,或散走入吴。诏以诞为镇东大将军、仪同三司,都督扬州诸军事。夷毌丘俭三族。俭党七百馀人系狱,侍御史杜友治之,惟诛首事者十馀人,馀皆奏免之。俭孙女适刘氏,当死,以孕系廷尉。司隶主簿程咸议曰:“女适人者,若已产育,则成他家之母,于防则不敷惩奸乱之源,于情则伤孝子之恩。男不遇罪于他族,而女独婴戮于二门,非以是哀矜女弱、均法制之大分也。臣觉得在室之女,可从父母之刑;既醮之妇,使从夫家之戮。”朝廷从之,仍著于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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