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1)[第1页/共6页]
六月,甲戌,任城威王彰卒。
大水。
吴王使辅义中郎将吴郡张温聘于汉,自是吴、蜀信使不断。时势所宜,吴主常令陆逊语诸葛亮;又刻印置逊所,王每与汉主及诸葛亮书,常过示逊,轻重、可否有所不安,每令改定,以印封之。汉复遣邓芝聘于吴,吴主谓之曰:“若天下承平,二主分治,不亦乐乎?”芝对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如并魏以后,大王未深识天命,君各茂其德,臣各尽其忠,将提枹鼓,则战役方始耳。”吴王大笑曰:“君之诚款乃当尔邪!”
辛未,帝以舟师复征吴,群臣大议,宫正鲍勋谏曰:“王师屡征而未有所克者,盖以吴、蜀唇齿相依,凭阻山川,有难拔之势故也。往年龙舟飘零,隔在南岸,圣躬蹈危,臣下破胆,此时宗庙几至颠覆,为百世之戒。今又劳兵袭远,日费令媛,中国浪费,令黠虏玩威,臣窃觉得不成。”帝怒,左迁勋为治书法律。勋,信之子也。夏,蒲月,戊申,帝如谯。
吴贺齐袭蕲春,虏太守晋宗以归。
初,益州郡耆帅雍闿杀太守正昂,因士燮以求附于吴,又执太守成都张裔以与吴,吴以闿为永昌太守。永昌功曹吕凯、府丞王伉率吏士闭境把守,闿不能进,使郡人孟获诱扇诸夷,诸夷皆从之□柯太守朱褒、越巂夷王高定皆叛应闿。诸葛亮以新遭大丧,皆抚而不讨,务农殖谷,闭关息民,民安食足而后用之。秋,八月,丁卯,以廷尉钟繇为太尉,治书法律高柔代为廷尉。是时三公无事,又希与朝政,柔上疏曰:“公辅之臣,皆国之栋梁,民所具瞻,而置之三事,不使知政,遂各偃息养高,鲜有进纳,诚非朝廷崇用大臣之义,大臣献可替否之谓也。古者刑政有疑,辄议于槐、棘之下。自今以后,朝有疑议及刑狱大事,宜数以咨访三公。三公朝朔、望之日,又可特延入讲论得失,博尽事情,庶有补起天听,光益大化。”帝嘉纳焉。
十一月,戊申晦,日有食之。
甲申,魏寿肃侯贾诩卒。
仲春,诸葛亮至永安。
冬,十月,帝还许昌。
鲜卑轲比能诱步度根兄扶罗韩杀之,步度根由是怨轲比能,更相进犯。步度根部众稍弱,将其众万馀落保太原、雁门;是岁,诣阙进献。而轲比能众遂强大,反击东部大人素利。护乌丸校尉田豫乘虚掎厥后,轲比能使别帅琐奴拒豫,豫击破之。轲比能由是携贰,数为边寇,幽、并苦之。
秋,七月,帝东巡,如许昌。帝欲大兴军伐吴,侍中辛毗谏曰:“方今天下新定,土广民稀,而欲用之,臣诚未见其利也。先帝屡起锐师,临江而旋。今六军不增于故,而复循之,此未易也。本日之计,莫若养民屯田,十年然后用之,则役不再举矣。”帝曰:“如卿意,更当以虏遗子孙邪?”对曰:“昔周文王以纣遗武王,惟知时也。”帝不从,留尚书仆射司马懿镇许昌。八月,为水军,亲御龙舟,循蔡、颍,浮淮如寿春。玄月,至广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