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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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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1)[第2页/共6页]

初,圣旨下举钩党,郡国所奏相连及者,多至百数,唯平原相史弼独无所上。圣旨前后火急州郡,髡笞掾史,处置坐传舍责曰:“圣旨疾恶党人,旨意恳恻。青州六郡,其五有党,平原何治而得独无?”弼曰:“先王疆理天下,画界分境,水土异齐,民风分歧。它郡自有,平原自无,胡可比拟!若承望下属,诬告良善,淫刑滥罚,以逞非理,则平原之人,户可为党。相有死罢了,所不能也!”处置大怒,即收郡僚职送狱,遂举奏弼。会党禁中解,弼以俸赎罪。所脱者甚众。窦武所荐:朱寓,沛人;苑康,勃海人;杨乔,会稽人;边韶,陈留人。乔容仪伟丽,数上言政事,帝爱其才貌,欲妻以公主,乔固辞,不听,遂杜口不食,七日而死。

以太中大夫刘矩为太尉。

蒲月,壬子晦,日有食之。

建宁元年戊申,公元一六八年春,正月,壬午,以城门校尉窦武为大将军。前太尉陈蕃为太傅,与武及司徒胡广参录尚书事。时新遭大丧,国嗣未立,诸尚书害怕,多称疾不朝。陈蕃移书责之曰:“前人立节,事亡如存。今帝祚未立,政事日蹙,诸君何如委荼蓼之苦,息偃在床,于义安乎!”诸尚书惶怖,皆起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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