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1)[第2页/共5页]
延熹元年戊戌,公元一五八年夏,蒲月,甲戊晦,日有食之。太史令陈授因小黄门徐璜陈“日蚀之变咎在大将军冀”。冀闻之,讽雒阳收考授,死于狱。帝由是怒冀。
三月,复断刺史、二千石行三年丧。
六月,鲜卑寇辽东。
大雩。
闰月,庚辰晦,日有食之。
琼辟汝南范滂。滂少厉清节,为州里所服。尝为清诏使,案察冀州,滂登车揽辔,慨然有廓清天下之志。守令臧污者,皆望风解印绶去;其所举奏,莫不厌塞众议。会诏三府掾属举谎言,滂奏刺史、二千石权豪之党二十馀人。尚书责滂所劾猥多,疑有私故。滂对曰:“臣之所举,自非叨秽奸暴,深为民害,岂以污简札哉!间以会日迫促,故先举所急,其未审者,方更参实。臣闻农夫去草,嘉谷必茂;忠臣除奸,霸道以清。若臣言有贰,甘受显戮!”尚书不能诘。
以司空韩縯为司徒,以太常北海孙朗为司空。
冀心疑超等,八月,丁丑,使中黄门张惲入省宿,以防其变。具瑗敕吏收惲,以“辄从外入,欲图不轨。”帝御前殿,召诸尚书入,发其事,使尚书令尹勋持节勒丞、郎以下皆操兵守省阁,敛诸符节送省中,使具瑗将摆布厩驺、虎贲、羽林、都候剑戟士合千馀人,与司隶校尉张彪共围冀第,使光禄勋袁持节收冀大将军印绶,徙封比景都乡侯。冀及妻寿本日皆他杀;不疑、蒙先卒。悉收梁氏、孙氏中外宗亲送诏狱,无长少皆弃市;它所连及公卿、列校、刺史、二千石,死者数十人。太尉胡广、司徒韩縯、司空孙朗皆坐阿附梁冀,不卫宫,止长命亭,减死一等,免为庶人。故吏、来宾免黜者三百馀人,朝廷为空。是时,事猝从中发,使者交驰,公卿失其度,官府市里鼎沸,数日乃定;百姓莫不称庆。收冀财贿,县官斥卖,合三十馀千万,以充王府用,减天下税租之半,散其苑囿,以业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