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病和死女人(二更)[第1页/共3页]
车子直接坠入水底,云朗谩骂了一声,这才发明中间副驾座上的霍婉不知何时已经昏倒了畴昔,血糊了一脸。
婚非得已,走的是眼而不是心。
“......”
成为凌家的联婚的捐躯品。
PS:明天只能写这么多,实在不舒畅。手脚还是发麻。吃完中饭去病院了。大师别等了。感谢大师的支撑和了解。文荒的朋友,能够去看看咖咖的旧文《闪婚老公别霸道。》
抬手,捋了捋本身的发丝,安好悠远的眸子刻在清秀的脸上,可眸中却带了几分暴虐,“男管家才合适云先生的重口味,不是吗?”
“霍婉!”
“喂!”
云朗低咒了一声,凭直觉将车猛地掉头,霍婉被他甩了出去,头一下磕到玻璃窗上,额头上的血刹时喷涌而出!
却在同时,皱了皱眉。
眼中的血丝开端密布,如乌云一样,缓缓堆积,煞是可骇。
凌菲的人生自走进凌家开端的那一刻就已经被必定,
说罢,也不等她同意,便一把将她扛上肩头!
***
“疯女人!”
“你放开我!”
简介:一个三十六岁的刁悍大叔,一个十八岁的背叛女大门生,他要有多耐久,才气满足她的如.饥似.渴?
他们的人生自绑在一起开端,便硝烟四起,烽火不断。
“这小我我带走了。”
车子溅起庞大的水花,湿了她的一身。
两段不幸的婚姻培养了他孤介冷酷的脾气,
简汐仓促追出来,见到车子将近走了,连鞋子都来不及穿,追到前面一边惊叫着霍婉的名字,一边叮嘱中间的玲子给沈淮墨打电话。
孤傲终老是他这平生的宿命。
叶于琛的人生自出世开端就必定高高在上,
可恰好赶上了一个整整小他十八岁的年青女孩。
冷冷地抬手,将指甲狠狠划过他的手臂,“内里费钱找的女人多的是,云先生不会纡尊降贵地看上一个办事员了吧?!”
至于为甚么.....,云朗本身也说不清楚。
霍婉绵软地靠在椅子上,连一丝挣扎都没有,额上的血迹,已经丝丝缕缕浮在她周遭的水里,极其骇人......
云朗嗤笑一声,并不睬会她的刺激,“小爷我就是这么低俗,如何了?!”
“不可!”
霍婉吓得不轻,连人都在颤栗。
竟像是发了狂一样爬起来,从两个坐位之间爬到前台,和他抢方向盘,“快点归去!简汐不舒畅了!”
电光火石之间,车子已经偏离了主路,直直构成一个惊悚的弧度,冲进湖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