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火热的情书】[第3页/共3页]
“快看啊,我奉告你白公子的字真的很都雅,内里每一封情书都太典范了。”
读者们都感遭到了三行情书内里的炽热和那颗滚烫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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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冰一听小乔这话,内心有些活力,吃紧地问道:“那你为甚么不叫我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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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能够长尾巴”
说着,小乔从速从本身书桌抽屉内里拿出另一本《三行情书》。
沈冰一听老友提这话,神采微微一变,忙不迭摇了点头,眼神非常果断,直接回绝道:“不可!”
小乔冷哼一声,还不等小乔话没说话,沈冰已经跑过来,筹算直接抢小乔手里的书。
诗集封面是一张白熠的照片,固然只暴露侧脸,但是棱角分,年青帅气,那一双眼睛敞亮夺目,绝对的小美女人,更让人冷傲的是白公子手中还拿着一支红玫瑰。
“妈妈说怕有一天真的上手术台”
……
或许像棉布一样简朴,但每一首三行诗,每一封情书都真情真意,字里行间,短短三句话带着一股从心底收回的炽热,让人感觉暖和,乃至是内心有被灼伤的感受。
“因为和你在一起,我总会忍不住摇尾巴”
沈冰一听这话,一句话不说,直接拿过另一本极新的《三行情书》。
“只在做一件事的时候才会想你”
“天国里的爷爷,你闻声了么?”
或许内容很简朴,但却给统统读着的《三行情书》的读者很大的打击。如许的平常,却又必定算是情书。固然看上去和人们之前所风俗的情书全然分歧。
“关于生小孩是不是真的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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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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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说着,沈冰非常冲动,手一伸想要拿太小乔手里的书。
“哼,就是不叫你,谁让你有白公子的署名不叫我。”
情真意切的笔墨,简简朴单的句子,没有太多富丽的润色,或许肉麻,或许感慨,又或许调皮敬爱,但就是如许的简朴情书让无数的读者为之打动,戳中泪点。
这份炽热不但是这白公子亲手写的每一首情书炙热的温度,炽热暖和,更多的是现在出版发行的这本白公子诗集《三行情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