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千兵万马避白袍[第1页/共3页]
王阳明看了一眼世人身上的白袍,早已被仇敌的鲜血染红,加上本来刺绣上去的红云,更显得素净非常。他大声吟道:“名师大将莫自牢,千兵万马避白袍,哈哈哈哈。”
胡人早就被杀得傻了,他们从未见过如此奇特的战役:对方的装甲仿佛是天底下最坚固的东西,本身不管如何也不能刺破。对方的兵器全数都是奇奇特怪的家伙,轻而易举地就能要了本身的命。对方的力量十足都是本身的十倍,仿佛永久都不会颓废,随便谁的一刀都仿佛有排山倒海的力道,底子不是本身所能抵挡。
王阳明大喜,赶快问是甚么体例。爱惜风嘿嘿一笑,跳上马来,从怀中抽出一根线香,用火折子扑灭了,在沙地中挖了个洞,将线香放在此中,又悄悄地用沙子挡住。
王阳明命世人打扫疆场,缉获战利品。他站在空位当中,看着满地的胡人尸首,向爱惜风道:“顾大哥,你说胡人将来会如何对待我们这支鹰扬军?”
胡人犹自念着白袍,白袍,渐渐倒下,断气身亡。
通译笑道:“他在喊两个字——白袍,白袍。”
最可骇的是,对方是一群沉默的狼,他们杀的越多越沉默,眼中除了冷酷还是冷酷,仿佛底子不是在杀人,只是在踩死蝼蚁。如许的仗,还如何打下去?
兵法有云,十则围之,这乱环阵的妙处却在以一围二,以十围二十。当然,如果不是胡人乱了阵脚,王阳明也不敢等闲使出这个阵法,毕竟以寡敌众,常常需求集合上风兵力,像乱环阵如许的打法,实在很冒险。
是役,鹰扬军初战得胜,斩杀精绝兵士五百人,己方毫发无伤。后有路人颠末此处,目睹了满地胡人尸首的惨状,回到故里后纷繁鼓吹,胡人中开端传播“白袍军”的各种凶名,凡是胡人听闻白袍军之名,尽皆闻风丧胆。至于那位传说中统帅这支军队的年青将领,则被胡人仇恨地称为“白袍魔君”,胡语发音为“外特甘多夫”,传闻可止小儿夜啼,一时凶名无两。
王阳明不晓得他这是在干甚么,苏沐却欣喜道:“本来人间真的有这类取水的体例!”
爱惜风是戈壁行军的熟行,见王阳明眉头舒展,策顿时前与他并肩而行,低声道:“老弟不必严峻,我有一法,能够获得水源。”
王阳明奋勇抢先,藏锋所到之处哀嚎一片,不管仇敌何种兵器,何种铠甲,只要被藏锋削过,十足一分为二。重剑九式最合适战阵斗争,每一剑都不华侈力量,毫无花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