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痕迹[第1页/共4页]
这个男人就是王厉彬。
我感遭到疼痛从骨头内里钻出,身材的每一个部位都在一点点的熔化着,像一块融冰,在酷热的夏季,我的灵魂在飞,朝着湛蓝的天空,远处的西边有金黄色的阳光,洒满我的身躯,和着绯红的云朵,越飞越高,一向到天涯。
我曾经和杨晓薇一个月没有上课,我们就徘徊在爱情的甜美里,躲在小楼中依偎着,管它东风夏雨,秋叶冬雪。在如许一个偌大的都会里,没有人会在乎我们的死活,也没人会在乎我们是否穿越于这个都会的大街冷巷。我感觉我们就是都会里流落的风,没有身影,但却无辜的存在着,一丝丝的也没有方向,就如许四周流浪。
我感觉人来到人间很难言喻是非,生命本就无常,以是我惊骇黑夜。每当夜晚,我总会难以入眠,惊骇甜睡千年,第二天不会再醒来,就如许宁静的死去,消逝在这个都会里,没有人会晓得,或许当人们发明的时候,我的尸身早已腐臭,脸孔全非。
我就这么杀了人。王厉彬,我的大学同窗,算上前面拿刀的3秒,前后不过就8秒钟,从我杀人的动机开端闪动,到最后到手,一共就8秒钟。当我把刀子从王厉彬身材里抽出来的那一刹时,我悔怨了,但是我没法信赖我真的是杀了人,固然此时我的脑筋里还是杨晓薇白云朵朵漂泊的景象。
我无趣地走回了家门口。就像周杰伦在动感地带告白里那种苍茫的眼神,我看到房门舒展。
三年后的明天,我却瞥见这个男人伏在杨晓薇的身下。
生命就是在刹时结束的。
我信赖本身终究化成了一团泥土。
或许还会有更多的人和我们一样,用一样的体例保存着,轻易的活在这个天下上。
你猜阿谁时候我干了甚么!大步昂扬的进了厨房,操起我平时用来切西瓜的刀子。那刀刃足足有25公分长。固然我的手有点颤抖,但是我还是平静了一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操他妈的!杨晓薇的神采在我的面前浮掠,我把刀刃在案台磕了一下。你妈的,老子豁出去了。我真的就那么出去了,3秒钟,必定就三秒钟,因为厨房到寝室就那么一点间隔。
四分钟,我又到了诺基亚的告白牌下。那对男女早已不见踪迹,我能闻声远处的警笛越来越近,那是欢迎我的声音。我站在那边,六神无主,不晓得本身要干甚么,这个时候,我还是不敢肯定本身真的杀死了王厉彬。
前面,又一群差人。妈的,杨晓薇,你叫这么多差人来抓我。我嘴里不满的念叨着,涓滴没有慌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