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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混言情的〔快穿〕》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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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写手篇10[第1页/共3页]

这可把郭母吓坏了,与佛有缘?那不就是说她闺女今后很有能够当尼姑吗?这如何行!

……

泰山金刚爪:……

邵旭内心悄悄鄙夷(雾)本身的泰山金刚爪,手上,缺一刻不断的买买买。

是的,邵旭是喜好这一类有着软软外相的植物的,前两个天下他也有在家里穿过,可惜,不能穿出去或者被别人瞥见他穿,毕竟他但是和顺教员和霸道总裁。

厥后郭母有一次就带着郭素心在假日登山,半山腰上有一个庙里,郭母是略微有点科学的,以是,也就顺手出来拜了拜,成果,那庙里的老方丈见了郭素心,就硬拉着不放了,非说郭素心今后与佛有缘。

再说了,编辑和作者本就是一家,这个女主是因为他才遇见男主的,并且,他可不信赖芳华活泼型女主会听任本身男朋友找本技艺下作者的费事,毕竟,她但是男主一见钟情的工具呢,生命里的一束光这句话可不是白说的。

原身固然和他一样用电脑码字速率慢,但是好歹原身不是只能用笔写字才有灵感啊…

如许就不会死得太惨。

以是……起首需求把能让男主一见钟情的女主骗过来!然后,趁其不备,攻其关键!嘿嘿嘿。

好吧!也不是没发作,只是一发作,就想揉男主的头发罢了…

泰山金刚爪:噫,这个恐龙拖鞋好都雅,买!

邵旭感到了来自宇宙森森的歹意,这是要让他写多久才气写完一本书啊?

现在可没男主的头给他揉!不过还好,现在他是个死宅,能够随便咯~至于穿给谁看?给魏母看不是很好嘛?

……前面一句请主动忽视,那是胡话。

不消谢呦~

这个萌萌雪狼连体寝衣更都雅,仿佛比阿谁松鼠的看着和缓,到底哪个买哪个?买哪个呢?算了,都买了!

不过,邵旭还是没有太失落,起码他还能码出来高程度的文章不是吗?

不过他也并不筹办禁止男女主见面相爱甚么的,因为女主就只是一个大的小说网站的编辑,还是一个芳华无敌的编辑,最爱给男主谋事了,而给阿谁他也看不惯的男主谋事,恰是他所要做的,这不是和他一起人吗?

穿上一套印着卖萌小植物的衣服,总感受很违和的,因为不能让别人瞥见,以是,邵旭对于穿的设法也就淡了,那两个天下倒也禁止住了本身的绒毛控,毕竟,不能穿给别人看,那穿戴多没劲啊……

然后又去买了好多件家居型休闲衣,此中,寝衣巨多,并且多数是印有松鼠,狐狸,雪狼,等有着萌萌哒表面和软软的外相的寝衣,穿起来既暖和又很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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