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合格的吃货[第1页/共5页]
这麋鹿如果下了锅,非论是清蒸还是爆炒,端上盘撒点香菜,再配上一碗刚蒸好的米饭……
好吧,话题一如既往的又歪了。
第3章
孟轻云摸着身上的牛仔衣,感觉有些不实在。
传闻博物君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就没有他不熟谙的,平时如果网友们碰到甚么希奇古怪的虫子只要发给博物君必定就会有答复。
“天呢,这天下竟然另有野生麋鹿,并且还是活的。大师快来看上帝,说不定顿时就要被删除。”
“这麋鹿加上头上的角,得有两米多高吧。”孟轻云自言自语,“传闻麋鹿肉很好吃啊!这么大的一只麋鹿如果做成菜,必定能吃很多天。”
“你们看那小尾巴,真是好敬爱。[你这么帅我能够向你剖明吗神采包]”
“得了吧,有得更就不错了。作者君每天一更,偶尔两更已经算是敬业了。不过我为甚么这么想割作者君的静脉?[作者吐血而亡神采包]”
身为大吃货帝国的合格百姓,与统统帝国百姓看到野兽的第一反应是完整不异的。非论是天上飞的还是地上跑的或是水里游的,除了板凳和钢铁不能吃,其他没有甚么不能吃的。
“决斗就决斗谁怕谁?走起,早晨紫禁城一人一百瓶啤酒,谁先倒下谁第二天一大早在单位对着局长大吼我爱你闺女三遍。”
孟轻云吁了一口长气,还好是用小号圈的博物君。
平时的她,但是经常抱病的。因为整天呆在电脑前不熬炼,时不时的就会感冒发热。吃了很多保健药都不管用,最后还是打了疫苗这才减少了感冒次数。
并且,她是最怕冷的。
果不其然,不过几分钟,博物君就答复了。
莫非是平行空间吗?又或者是,她穿越到了某个朝代?
“当我傻是咋地,不是八国联军把麋鹿全给抢跑了吗?咋咱国另有野生麋鹿?”
“这鱼也太傻了!如果老爸在,他能欢畅坏,说不定明天一两千斤都是能够的。”不到十五分钟,她就钓了四条,若在平时这是底子不成能呈现的事情。
“我身上没有甚么伤口,更没有流血,平时也不喜好戴甚么金饰。也没有被雷劈或电击,或者是走在大街上被甚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砸到,更没有甚么奇特的人卖给我古玩或者说我骨骼清奇,如何会碰到如许的事情?”她转过甚,看着窗外跟着北风缓缓飘舞的雪花。
“太狠了!”
孟轻云先是谨慎翼翼地打量了一下四周,发明方才还在的麋鹿群此时已经消逝。丛林里静悄悄地,没有甚么非常的声音收回,并且面前的麋鹿正在冒死地与灌木较量,看起来没有半点伤害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