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初试身手[第2页/共3页]
程微点头赞成:“做的不错。”
被两个小女人言语进犯刺激的一脸板滞的举子老诚恳实伸脱手,再不敢乱动。
读书人的天下,公然不是她如许浅显的少女能够了解的!
她伸手,指尖搭在举子腕上。
欢颜把举子拎到了程微面前:“你此人再啰嗦,你妹子说不定已经给阿谁四十多岁的杀猪汉生出娃娃了!”
程微无法看他,感喟:“说吧,你到底想如何样?”
让你坚毅不平,让你坚毅不平,等着你妹子嫁给杀猪大汉好了!
谁想榜下捉婿啊,这丫头到底甚么时候能学会说话!她有点等不及了。转头还是卖了吧。
这些日子以来,欢颜跟着程微出入医馆,发愤做最受女人宠嬖丫环的小丫头早就下了决计,女人要学的,她也要跟着学,如许才气帮上女人的忙。
大抵是程微的沉默温馨比仓猝忙开口留人结果更好。且人毕竟是贪生的,举子神情数变,回身看向坐在桌边的少女。抱着一丝但愿问:“女人真的是大夫?”
不知为甚么,举子这一次没有躲。
此人一脸视死如归的神采是如何回事,不就解一下纱布吗,莫非会比方才三叔给他用烈酒清理伤口更痛?
程微不想多看。
他看不清少女模样,可仿佛能看到她皱眉抿唇,一脸当真。
“把手伸过来!”
不要逼她这么快发第二次誓!
因而,欢颜不但跟着程微当真听程三叔讲药理,还悄悄给门口的流浪狗包扎了十数次。
少女带着帽帷,轻纱垂下来,遮挡了她的面庞。
她咬牙:“你离我这么远。就是看脚,我也够不着!”
程微发誓,今后再也不给举人秀才这些奇特的生物看病了!
读书人废话都这么多吗?为何她家二哥就话少。说的话还都是她爱听的?
公然,她找狗练手是对的!
程微打量着举子手上伤口。
别曲解,最开端当然是因为那狗一条后腿受伤了,至于厥后,纯粹是这丫头想练习包扎罢了,最后一次,当她给那狗包扎尾巴时,那狗终究再也不堪忍耐,冲救腿仇人狂吠几声,掉头跑了,今后再也没敢呈现过!
程微……
伤口虽看着狰狞,用她新学会的止血生肌符就能好了,这倒不算大题目。
若不是想着二哥明日也要科考,对此人起了一点莫名的怜悯,她才未几管闲事!
这真的是重点吗?
说得标致!
举子脸成了青红色:“那女人何必戏耍我,我,我也是有庄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