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项圈[第1页/共5页]
jojo复苏了,像《山海经》书虫所说的那样,落空了一部分影象。
jojo从林曦怀里抬起眼,看了眼阿谁挂着铃铛的东西:“……我的项圈?”他伸手翻看了一下,公然在内测发明了“jojo”的绣纹。
此时,坐在客堂里的jojo打了个喷嚏。
*《绝对丽奴》:是着名度最高的*□□作品,该作品中汇集了浩繁短篇于一身。作者实在不止一小我~这里用一下,只是剧情需求,大师体味精力么么哒!
“!”jojo吃惊地瞪大了眼,不明以是地抬头看林曦。
路遥和游方翘班在家蹲了七天,终究屈就在公司职员的夺命连环call和鬼哭狼嚎之下,重新回到事情轨道上。程思呢,早就回酒吧摒挡买卖去了。唯有林曦,全天24小时陪在jojo身边……固然后者对他的存在充满顺从。
“不介怀、不介怀……呵呵……”林曦难堪地挠挠头,拿起空了的牛奶杯,本日第五次败走厨房。
“哎……”回到厨房,他刷洁净杯子,双手扶额蹲在地上。
林曦心中一沉。他强撑笑意坐在jojo身边,假装若无其事地问他:“jojo,你想不想去我家住段时候?”
……
林曦跪地。
“不费事不费事!”林曦连连摆手,“我家固然没有这里这么大,不过还算温馨。你之前常常去我家住,很喜好睡在餐厅的暖气片底下,你不记得了?”话一出口,就在内心扇本身的耳光:记得你妹!干吗提这一茬!
“感谢。”jojo放动手里的《浮士德》,彬彬有礼地接过杯子,谨慎地没有碰触林曦的肌肤。
“驯化……?这个词听起来怪怪的。”林曦纠结,“至于多陪他……我现在每天陪吃陪喝陪聊陪读陪沐浴还陪睡,的确就是他的尾巴,究竟还要如何陪他!?”
“唔。”小书虫一脸深思地摸摸下巴,“如许说来,爸爸是有点贱。”
能感遭到林曦的美意,却不敢接管……明显想用力抱住他,却害怕跟他肌肤打仗。
“对,你的项圈。”林曦说着,把阿谁项圈带到了本身左手的手腕上,“唔,公然有点短?”
他记得他跟房间中统统人的干系,却忘怀了与他们的豪情,只是瞪着金色的猫眼,挂着客气成熟的笑容,谨慎翼翼地与统统人来开间隔,就像是方才被抱回家,颈毛倒竖的野猫。
jojo把本身缩成一团,内心冷静想:像现在如许……甚么都记不清,心中充满猜疑和茫然,在大大的房间中找不到归属感……感受好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