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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你的春秋时代》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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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吃兔不见血[第2页/共3页]

武公侧火线一人赞道:“确切妙极,本日公子扬和公子惠孙给我们带来了一场绝世异景,二者琴技不相高低,看来,这一局两人都不减色于对方。”

季汋这才反应过来,无法地感喟,“我被她出的题弄得脑筋发昏,连话也说错了。”

石吝起家,一副驯良慈爱的白叟模样,“两位公子都是令媛之躯,从未做过此等粗活,不知可否找些人帮助?”

武公晗首,齐女道:“以琴技来讲,两位公子所差毫厘,但是明显,公子扬的琴音更得鱼之欢心,而公子惠孙虽另辟门路,却未贯穿到我出题的要义,我不感觉,被鸟儿啄上案的鱼是高兴的。”

亏睁眼问她,“用毒的兔子能吃吗?”

齐囯人也不急,悄悄的坐在一边等他们。

固然蓝戈很不满,但是人家确切有这个气力,不见血地杀兔子,不但要求速率不是普通地快,力道经脉也要拿捏地相称好。

齐女公子淡淡瞥他一眼,没甚么好神采,看模样还在为方才的平局不平,“只要点子是本身的,多少人帮手都能够。”

季汋苦着脸猜想,“不见血?莫非要用毒?”

阿谁奇葩女人喜好吃兔子,但又感觉把兔子开膛破肚过于残暴,以是考核两位公子,如何不见血地吃一顿兔子肉。

季汋点头笑言,“这些家鸟一起欢叫,呼来了树林里的火伴,但是,”她还是有些迷惑,“其他的鸟儿如何会去追逐鱼儿呢?还那么听话,我实在想不通。”

武公大笑三声,看模样也被逗乐了,“甚妙甚妙,看来惠孙也深知鱼鸟脾气,奏出了一首暗含生趣的乐曲。”

季耳抬手道:“抱愧,这是耳的兄长,一时口快,望公子包涵。”

“呼!”剑蓦地回鞘。

奇葩就是奇葩,出的考题都如许奇葩!

“哦,早就到了,想必这个时候已经备好了。”

蓝戈沉吟一下,道:“你现在别忙着发晕,趁他们打猎的工夫去拿点东西。”

第二局,比试的是厨艺。

终究,公子惠孙那边参议出了成果,从兵士手上接过兔子,成果那人抓起兔子长长的耳朵却没抓稳,短尾巴迈着小肥腿跑起来半点儿不含混,一眨眼溜得老远。

兵士还没来得及出腿,已不消出腿——兔子已经倒下。

奇异的一幕又来了,那几只小鸟啄上公子惠孙的衣衿,一点儿也不怕他,而站在树枝上的鸟儿也飞了下来,回旋在水潭上方,时不时俯身下水,叼出一只只小鱼儿放在岸边,鱼儿离了水,挣扎着蹦个不断,而鸟儿则是灵巧地立在一旁,一旦鱼儿不跳了,又跳畴昔啄它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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