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嚣张[第3页/共3页]
作为步队的队长,他有任务对火伴卖力。刚才郑阳脱手的时候,他就想要禁止。只是刘铭的速率比他更快,抢先挡在了林菁菁的面前,并且还挡住了郑阳的进犯。
“你还是不是男人,竟然欺负一个女子?”
被如许劈面回绝,郑阳的神采有些欠都雅,不过他还是不依不挠地说道:“菁菁,为甚么不想换?你看我的步队,清一色的血魄四重,即便碰到了鬼面蜘蛛,也有一战之力。再看看他们,不过血魄三重的修为,能够做甚么?莫非你觉得此次的任务只是简简朴单的当一回采药的农夫?”
“呵!刘铭,我没有找你费事你就应当偷笑了,现在竟然还敢扰我功德,如何?来一次豪杰救美?”郑阳没有急着摆脱,反而是轻视地看着面前的刘铭,讽刺道:“别觉得你打败了陈雷阿谁废料便能够目中无人了,血魄三重又如何了?我一只手都能够碾压你。”
这郑阳固然始终保持浅笑,一副翩翩君子的模样,但说出来的却充满了轻视与讽刺,乃至都没过问他们的定见,就要换走林菁菁。
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郑阳身后的几人看着马东升等人,忍不住笑出声。
“郑阳,你不要过分度。”马东升两兄弟也是面色不善的走了过来。
郑阳口中的阿土是个身材魁伟的少年,十几岁的年纪便浑身肌肉虬结,看起来略显凶暴。
这郑阳从几个月前就开端各种献殷勤,想要寻求她,不过林菁菁并不喜好他,一向决计遁藏,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