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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神记1》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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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搜神记卷十一(3)[第6页/共6页]

【注释】

【注释】

严遵为扬州刺史,行部,闻道傍女子哭声不哀。问所哭者谁,对云:“夫遭烧死。”遵敕吏舁尸到,与语讫,语吏云:“死人自道不烧死。”乃摄女,令人守尸,云:“当有枉。”吏曰:“有蝇聚头所。”遵令披视,得铁锥贯顶。考问,以淫杀夫。

【注释】

①论:这里是科罪的意义。

东汉南康郡人邓元义,他的父亲邓伯考,任尚书仆射。邓元义要回故乡去,他的老婆留下来奉养婆婆,非常殷勤恭谨。但婆婆仇恨她,把她囚禁在空屋子里,限定她的饮食,她身材肥胖得不成模样,每天怠倦不堪,但她始终没有牢骚。邓伯考感觉奇特去问她,邓元义的儿子邓朗当时才几岁,说她母亲没有病,只是苦于不得不忍耐饥饿罢了。邓伯考堕泪说:“为甚么奉养婆婆反而遭到如许的祸害?”因而送她回娘家,她厥后再醮应华仲,成了他的老婆。

河南郡乐羊子的老婆,不知是谁家的女儿,她亲身殷勤奉侍婆婆。曾经有别人家的鸡误入她故里子,婆婆偷偷把鸡杀了来吃,乐羊子的老婆却对着鸡肉不吃反而抽泣,婆婆奇特地问她启事,她说:“我悲伤家里过分贫困,乃至自家的食品中混有别人家的鸡肉。”婆婆听了,就把鸡肉倒掉了。厥后有个强盗想要欺侮她,就先挟制了她的婆婆,乐羊子的老婆听到动静,拿着刀冲了出来。强盗说:“放下你的刀。顺服我的话,能够保全性命;不顺服我的话,就杀死你的婆婆!”乐羊子的老婆仰天感喟,堵截本身的脖子死了。那强盗也没有杀她的婆婆。郡太守传闻此过后,把强盗抓起来杀了,赐给乐羊子的老婆很多绢帛,遵循礼节安葬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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