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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神记1》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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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搜神记卷十一(3)[第3页/共6页]

【译文】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躬勤养姑。尝有他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食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他肉。”姑竟弃之。后盗有欲犯之者,乃先劫其姑,妻闻,操刀而出。盗曰:“释汝刀。从我者可全,不从我者,则杀汝姑。”妻仰天而叹,刎颈①而死。盗亦不杀姑。太守闻之,捕杀盗贼,赐妻缣帛,以礼葬之。

仲为将作大匠,妻乘朝车出,元义于路旁观之,谓人曰:“此我故妇,非有他过,家夫人遇之实酷,本自相贵。”其子朗,时为郎,母与书,皆不答,与衣裳,辄以烧之。母不以介怀。母欲见之,乃嫡亲家李氏堂上,令人以他词请朗。朗至,见母,再拜涕零,因起出。母追谓之曰:“我几死。自为汝家所弃,我何罪恶,乃如此耶?”是以遂绝。

鄱阳西有望夫冈。昔县人陈明与梅氏为婚,未成,而妖魅诈迎妇去。明诣卜者,决云:“行西北五十里求之。”明如言,见一大穴,通俗无底。以绳悬入,遂得其妇。乃令妇先出,而明所将邻居秦文,遂不取明。其妇乃自誓执志,登此冈首而望其夫,因以名焉。

应华仲厥后担负将作大匠,他老婆乘坐着朝廷的车子出门。邓元义在路边瞥见她,对人说:“这小我是我本来的老婆,没有别的错误,是我母亲对她实在太刻薄了。她本来就天生一副朱紫相。”她的儿子邓朗,当时任郎官,母亲给他写信,他从不回;送衣服给他,他就把衣服烧掉。母亲没有介怀这些事。母亲想见儿子,就到姓李的亲家内堂里,叫人用遁词请邓朗来。邓朗见了母亲,抽泣着下拜了两次,就起家走了。母亲追上去对他说:“我差点饿死。我是被你家丢弃的,我有甚么错误,你竟然如许对待我?”今后就断绝了来往。

【译文】

①论:这里是科罪的意义。

宋康王舍人韩凭娶妻何氏,美,康王夺之。凭怨,王囚之,论①为城旦。妻密遗凭书,缪其辞曰:“其雨淫淫②,河大水深,日出把稳。”既而王得其书,以示摆布,摆布莫解其意。臣苏贺对曰:“其雨淫淫,言愁且思也。河大水深,不得来往也。日出把稳,心有死志也。”俄而凭乃他杀,其妻乃阴腐其衣。王与之登台,妻遂自投台,摆布揽之,衣不中手而死。遗书于带曰:“王利其生,妾利其死,愿以骸骨,赐凭合葬。”王怒,弗听,使里人埋之,冢相望也。王曰:“尔佳耦相爱不已,若能使冢合,则吾弗阻也。”宿昔之间,便有大梓木,生于二冢之端,旬日而大盈抱,屈体相就,根交于下,枝错于上。又有鸳鸯,雌雄各一,恒栖树上,晨夕不去,交颈悲鸣,音声动人。宋人哀之,遂号其木曰“相思树”。“相思”之名,起于此也。南人谓此禽即韩凭佳耦之精魂。今睢阳有韩凭城,其歌谣至今犹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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