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只羡泡馍不羡仙[第3页/共3页]
荀冉翻了个白眼,他实在不能了解唐朝人的饮食风俗。照理说,羊肉固然膻了一点,但尝的便是这个美味。唐朝因为制止宰杀耕牛,多食羊肉和鹿肉。此中鹿肉多是王公贵族食用,羊肉便成了百姓餐桌上的首要肉食。羊肉最常见的烹调体例便是煮,为了制止膻味,多会插手胡椒。
唐朝时,不管是宫廷还是市坊都很善于熬制羊羹,并且口味非常正宗,这便处理了原汤的题目。要晓得,羊肉泡馍之以是鲜美非常,其很大启事就在于熬制的老汤。(注1)
常子邺大喜过望。
小瘦子白了荀冉一眼,心道乐器行售卖的吉他,质量普通的都卖三十贯,上等材质的更是高达百贯,你会穷?
小瘦子一脸委曲,抱怨道:“我开店,既出钱又着力,为甚么是大哥你拿大头。”
“恩,贤弟不瞒你说,如此甘旨是不是该让天下人共享呢?”
......
待常子邺以囊括残云之势吃完一整碗泡馍后,荀冉连连感慨,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本身真的是找对人了。
常子邺深深吸了一口气,大赞道:“真香啊,荀大哥,这真是你做出的?”
“快来尝尝这个,这是你大哥我方才下厨做的羊肉泡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