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贝佐斯,纽约[第3页/共4页]
贝佐斯猎奇地看向门口的易拉宝,在这张半人高的鼓吹画上,一头以玄色暗影绘制的恐龙侧身吼怒着,单身处于绿色的丛林种,一个野性的气味顿时劈面而来。
“你看过了吗?哦,我是说,你出来看过了吗?这本书如何样?”
贝佐斯越看越感觉面前这男人眼熟,仿佛不久前曾在甚么处所见过似的。俄然间,一道灵光从他头顶闪过,贝佐斯刹时恍然大悟。
不过,当贝佐斯步入爱因斯坦暮年执教的普林斯顿大学后,他的兴趣又转向了计算机。毕竟,现在恰是计算机财产翻天覆地的窜脱期间,他很深切地认识到这个行业的生长远景,并一举投入到电气工程与计算机科学学士两项学位的学习种。
贝佐斯当然也在书店里,他也重视到,刚才阿谁Cup好大的女孩与本身好姐妹也出去闲逛了。远远地,他朝爱丽丝挥了挥手。
不,应当是,是让那对本来就很宏伟的山岳显得更较着了。
“痴人啊你,既然都是科幻小说了,重生恐龙有甚么奇特的?前段时候不另有敬爱的ET来地球上闲逛吗?”
本身出世的故乡,新墨西哥州的阿尔伯克基有家微软公司,这是很让杰夫-贝佐斯感到幸运的一件事。
而让贝佐斯略感难堪的是,这女孩的Cup可真不是普通的大,因为上衣较着是为较低龄女孩制式出产的,以是这衬衫穿在她身上后,是如何也压不住那两对矗立的山岳。
“说的有事理,伴计,看来你也是个浏览爱好者啊,常常来书店逛吗?”
当然,两人的糊口并不会是以产生太大的窜改,毕竟全部卡尔弗城的初高中与小学都是连在一起的,从林肯高中步行到圣安拓也不过就是五分钟的路程。以是,即便本身成为中门生了,也不过就是把下车的位置略微挪个半分钟车程罢了,甚么都影响不了。
就在这时,贝佐斯身后响起一个女孩的声音。
“哇,碧池,这是甚么环境!?”
站在这家全曼哈顿都顶尖的书店前,爱丽丝高傲地双手叉腰,瞻仰着书店的名字。
他细心打量着这男人的穿着,对方身穿一件玄色衬衫与浅蓝色牛仔裤,显得精力奕奕。
“嗯嗯,麦当劳出品必属佳构,喏,茜茜,我们出来瞧瞧吧?”
“嘿,伴计,你说恐龙真能被重生吗?”
现在已经是六月末端,圣安拓已经放假了,作为六年级的门生,爱丽丝和茜茜更等因而从小学毕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