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我,阿西莫夫[第4页/共4页]
归正又没人晓得本身家靠炒股赚了很多钱,爱丽丝不感觉这句话有甚么疏漏之处。毕竟这裙子确切是茜茜给她买的,并且还是是香奈儿本年特别推出的童装新款,不说代价,本身就是限量版。
明显六十不足的阿西莫夫看看身边的劳伦斯先生,笑道:“五十年代啊,我在写《我,机器人》这本书的时候,你也就六七岁吧?”
爱丽丝再次眨了眨眼。
“咳咳,不美意义,我偷喝伏特加了,告别!”
“您是……啊,矮脚鸡图书公司的施佩克先生吧?”
落下一句话,她缓慢地遁走了。
施佩克:“…………”
阿西莫夫?
爱丽丝活了十二年,还头一次感到这么难堪!
“哦,那可就早了。”
见到来人,爱丽丝眼睛当即一亮。
“不可啊,艾萨克,你实在是太失利了,说名字认不出来,说作品不晓得有甚么,只要这么个定律被人家小女孩记着了!哈哈~不可,不可,笑死我了,你实在是太失利了!”
干甚么的?
“呃……是的。”
连续串的变故让她实在不能再站在阿西莫夫面前了,她一起小跑到一处墙角里,隔着一群又一群来宾,总算能把对方避开了。
弘大,是很弘大,但一晓得是五十年代的科幻小说,爱丽丝不消读就晓得,这作品必定入不了她的法眼。
不对,它们是电影。
“阿西莫夫先生本年六十多岁了,已经写了约莫四百本书了,至于说作品,传闻过《银河帝国》系列吗?”
天下闻名科幻大师,甚么甚么阿西莫夫!
“呃……好吧,那然后呢?那位神甫做出甚么预言来了?”
就是阿谁《我,机器人》电影开首的东西嘛!
爱丽丝:“…………”
施佩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