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侏罗纪公园[第2页/共4页]
喜好恐龙没错,但他倒是个典范的以自我为中间的高傲狂,技术至上论拥戴者。当作为数学家的配角,和古生物学的配角,前后对园内安然状况提出质疑时,哈蒙德的愚笨和专断专行给爱丽丝留下了极深切的印象。
对于这类纠结,爱丽丝是向来都不放在心上的。
小说原著两部曲,电影拍了三部不止的典范小说第一部,特别对于八十年代的读者们来讲,以克隆技术报酬制造出恐龙,并为它们兴建一座公园以供旅客旅游,这的确不要太有吸引力了!
别曲解,不是刘慈欣大大的《三体》。
毕竟,爱丽丝很清楚地晓得,本身并不是靠混好莱坞用饭的文娱圈女孩。甚么某电影的编剧,某小说的作者,她完整没需求焦急给本身填这方面的本钱。
“不过,克莱顿是甚么时候写出这本书的?我可别跟他反复了啊……”
愚笨的、刚强己见的小说版哈蒙德,在整本第一部小说里,都涓滴没有“改过”的架式。然后可喜可贺地,在将近大结局的时候,他被一群敬爱的始秀颚龙们干掉了。
回过甚来持续在电脑上敲打着,爱丽丝大声道:“好啦,妈,我还要忙呢~”
不是艾玛演的赫敏,那还是赫敏吗!?
因为太高的智商和太低的情商,他就好似一台冰冷的机器般,以淡然的态度和上帝般的视角俯瞰人类社会。若说他平生最大的成绩,或许就是某日在车库里写下的一篇文章,其主题粗心,就是阐述人类社会弊端甚么的。
“那我倒是挺喜好的~”
究竟上,汗青上有很多高智商天赋的记录,并且毫无疑问,此中很多人在各个范畴获得了很多成绩,而也有很多人却反而成为了彻头彻尾的失利者。
这会儿,爱丽丝便双脚踏在写字桌上,入迷地瞻仰着天花板,为本身忽如其来的爱好不竭思虑着。
一个典范的失利者。
想来想去,她最后把目光凝集在了一部科幻小说上。
“飓风……?”
以是说,这本书应当就是1989年前后写下的吧?
要说爱丽丝最早想到的宿世“名著”,哈利波特系列当然是她最早想到,也是最合适本身写的。固然那故事不是产生在美国,但好歹也是儿童魔幻文学,乃至包含配角的年纪在内,都是恰好合适她的年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