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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重生》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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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我的初吻啊![第2页/共4页]

“嗯!”林默昂首看了看边上的大树顶上,鸟窝还是在,估计是奸刁的小鸟本身跌了下来。

“大哥,那我们送它回家吧,不然它的妈妈会悲伤的。”林蕾把小鸟抱在手内心,悄悄的抚摩着它的后背,可惜小麻雀并不承情,颤抖得更短长了。

林默把摸过脚的手放到鼻下嗅了嗅:“好臭啊!惠宁姐,你莫非是香港脚?”

“大哥你真短长,小鸟回家了吗?”两个孩子鼓掌喝彩着,一郎却俄然转头对着大门低吼。

“惠宁姐,我但是拾金不昧的好青年,刚把一只小鸟送回窝里。”

终究到了鸟窝边上,林默脚下踩稳树杈,左手抓住一根树枝,右手谨慎翼翼的把小鸟放入窝中,小鸟刚入窝中,身子转向林默的方向,麻豆般的小眼睛盯着林默,有猎奇,也有放松,就是没有感激。

重生以来林默每天都对峙熬炼身材,身材的力量和调和性比宿世进步了很多,他顺着树杈渐渐的往上爬着,而林睿和林蕾鄙人面屏住呼吸,大气都不敢出,眼睛跟着林默向上延长。只要一郎却在树干上尽力的往上抓爬着,可惜它没有猫的本领,每次都是爬上去几步就哧溜的滑下来。

兰慧宁本来但是武装部大院里的孩子王,从小就跟着父亲练拳、踢腿的,差未几大的孩子都被她打怕了,连林默也是她的部下败将。

“哼!明天就放你一马,今后…哼哼!”兰慧宁这才起家放过了林默。

清秀的脚丫骨肉匀停,玉色的皮肤下模糊可见青筋,圆润的脚指头奸刁的一会曲折、一会伸直。

“喂,还委曲着呢?小时候姐姐都看厌的东西,有甚么害臊的?”兰慧宁用脚捅了捅林默的屁股。

向来乐天的兰慧宁肯贵的皱眉说道:“让我爸帮我找干系进单位他又不干,还说甚么草绳厂是国有企业,一辈子的铁饭碗,可现在人为都发的拖拖沓拉的,成品库里堆满了绳索也没人买。”

兰慧宁的脚被红色袜子包裹得小巧而有型,两人能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如果不是林默小了五岁的话,估计他们在小学就会订下婚约。

“不能,它会不吃东西饿死的!”这类鸟是养不活的,林默本身小时候也抓过很多,根基上都活不过三天。

来人是帮林默清算过混子的兰卫军的女儿兰惠宁,兰卫军现在已经不在武装部了,他现在是从江市公安局的副局长,在宦途上和林得忠齐头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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