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PK大赛2[第1页/共3页]
“好听不好听,不首要,首要的是,一个有逼格,一个没逼格。”
就连华仔的歌迷们,也都安温馨静的听着,他们有的人听不懂,却看到别人都在听,便也假装当真听。
茧磨在
不吟唱
不然的话,显得本身没有逼格。
而酒吧里,也垂垂的构成了两派,一派支撑华仔,站在酒吧内侧。一派支撑李云,站在酒吧外侧,门口处。
反对的人喊道:“有甚么不一样的,歌曲就是歌曲,他还能唱出花儿来?”
雾气湿衣裳
这首歌不是很易懂,可唱起来很有神韵,特别是在李云流浪歌手的身份下,更显得实在不造作。
如果李云没有经历过流浪,没有流浪歌手的名号,观众们不会有如此大的反应。
以是,这第一首歌,他决定冒险一下,唱出这首略微有点平平的歌。
此中,不发有李云的歌迷。
李云在中间站着,闭上眼睛,悄悄的感受着这首歌的美好。
张有德往中间撇了一眼,看向花布衫男人。
这些歌曲,每一首歌都有每一首歌的特性,迄今为止,李云感觉,本身材味得最深切的,应当就是这首《途中》了。
李云的歌迷便开端反击,两边的火药味垂垂浓了起来。
成果一出来,华仔的歌迷顿时高鼓起来,他们起哄,为华仔加油,也不乏唾骂李云的。
不吁然
‘夕沉下
听街声
挎壶酒
张有德吐出一口烟,又撇了他一眼:“哦?你说说,他幸亏哪儿了。”
此次,李云唱的歌,是他在山里过夜时,唱了一整晚的《途中》。
刚开端唱的时候,人群中还响过几声倒好,又唱了几句后,人群中,便完整温馨了下来。
这时,张有德坐在背景,叼着烟,眯起眼睛,看向电视屏幕,从那边,能够看到全场的环境。
塌落泥土香
就在这时,酒吧的门开了,哗啦啦的,出去了十几小我。
给荒漠
在宿世,李云对刘德华非常佩服,对他的歌,也是各式喜好,以是听到这首歌时,也在当真的听。
“华仔唱得那么好,阿谁大雨就不要唱了,直接认输吧!”
张有德又白了他一眼:“你还挺明白,那你说说,啥是逼格。”
鞋跟上
的飞鸟
给路客
“就是,一个街边唱歌的,也配跟我们华仔比?从速跪地告饶,我们饶你一次。”
花布衫挠挠头:“这个,这个,这个……好听点吧。”
酒吧很大,统共有三个地区,不过此时,大师都集合到最大的地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