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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山诡谈》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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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6章 十八地狱(1)[第3页/共3页]

格林多前书3:15:“本来主的日子要在火中呈现,这火要实验大家的工程如何。谁在那根底上所修建的工程,若存得住,他需求获得赏报;但谁的工程若被焚毁了,他就要遭到丧失,他本身当然可得救,但是仍像从火中颠末的一样。”

8、多铜斧小天国

罪过稍轻一点的灵魂关在天国之上的炼狱里。

阳间为人。不思君德最大。民命为重。膺位享禄者。不坚臣节。不顾民命。士庶见利忘义。夫不义。妻不顺。应爱继与报酬子嗣。曾受恩德。及得过财产。负良归宗归支者。奴婢负家主。书役兵隶负本官管长。夥伴负财东业主。或犯法逃狱及军流逃遁。因管押求人具保。负累官差支属等事者。久途而不忏悔。虽作善。发入各重受患不免,如犯讲究风水,禁止殡葬,造坟掘见棺。不即罢垦换穴。有损骨殖,伦漏赋税。丢失宗亲坟冢。诱人犯法。教唆兴讼。写作匿名揭帖退婚字据。假造契议书札。收回钱债券据。不注不掣套描花押图记。添改帐目。遗害先人等事件者,查对事犯轻重。使大力鬼役进入大狱,另发应至何重小狱刻苦。受满转解第四殴。加刑收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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