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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大唐路》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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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少年英雄王富贵[第1页/共4页]

秦琼和程咬金都是李密部下的勇将,李密参军中挑了八千精兵交给二人带领,这支军队是李密的亲信军队,也是疆场上一支能决定胜负的力量。那一日,李密在北邙山上瞥见裴行俨部堕入危急,就调派程咬金带着五百马队去救裴行俨。程咬金得令以后,顿时回营点齐人马,他本不欲带繁华上疆场的,毕竟繁华初临战阵,他也怕本身喜好的这个苗子有甚么好歹。哪知繁华一向记取王小麦的话,寸步不离的跟着程咬金,非得要去。时候告急,程咬金没时候和他华侈口舌,就让他跟紧本身,千万别乱走。

“小麦哥……”繁华少年心性,听到王小麦为了他以身犯险,哽咽了起来。

程咬金见氛围有些沉重,忙岔开话题,转头问王小麦:“当日王伯当不是带着金墉的留守职员都扯往河阳了吗?为何小麦你还是被王世充抓了?”

王小麦听完苦笑了一声,他本来是感觉程咬金是个有福的人,繁华跟着他或许也能躲过灾害,没想到一句话竟然将繁华置于了险境。

程咬金的五百骑从北邙山上借着阵势一口气冲进了杀成一团的疆场,此时裴行俨已经堕入了非常伤害的状况,对方见他春秋虽小倒是盔甲光鲜,技艺不凡,晓得他是一员将领,立马有十几个贪功的马队上来围住了他。裴行俨就是演义小说里裴元庆的原型,小说里描述银锤太保裴元庆裴三公子,胯下一字墨角睐麒麟,掌中一对八棱梅花亮银锤,用的两柄锤,却有五升斗大,重三百斤,是瓦岗第一虎将,能挡天下无敌的李元霸三锤。实际中的裴行俨固然没有评书演义里描述那么夸大,但也是将门出身,从小练武,看着不到二十岁的年纪,却很早就跟父亲裴仁基上过多次疆场杀敌了,有万人敌的称呼。前人说话比较夸大,万人敌只是说他的英勇,并非是真的能打的过一万人,强如楚霸王项羽也有垓下之战被围的时候。

世人又提及李密的死,皆是一番长叹短叹,特别是秦琼,眼神中带着浓厚的哀痛之色。又提及对李密不离不弃的王伯当,都是沉默不语。

秦琼皱着眉头指责道:“小麦你怎可如此打动,乱军当中,那些杀红了眼的兵士可不管你是谁,幸亏现在安然无事。”

繁华嘿嘿一笑,这些都是刚入营的时候王小麦教他的。王小麦晓得,就算在后代老兵欺负新兵也是虎帐的传统,便教他碰到老兵要尊敬,人家让他干啥只要不过分度就帮着干。实在是被骑到头上了,没说的,揍他,虎帐里尊敬强者,要么不打,打就让别人晓得他不是好惹的,到时候官司打到程咬金那边,也有理。固然和程咬金有旧,但是这将军也不喜好老哭鼻子的兵,该本身出头还得本身出头。公然,繁华在虎帐里呆了不到半个月,就有兵痞看他个子大常常当着世人的面嘲笑他。最后触怒了繁华了,三两下把阿谁兵痞按在了地上。虎帐里打斗是违纪的,不过繁华倒是讨得了很多人喜好,很多人都为他讨情。本来就是走程咬金后门出去的,程咬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罚他十军棍。履行军法的兵士早获得程咬金的表示了,十军棍打完,繁华从地上蹦起来拍拍屁股,和没事人一样。从那今后,兵士们便晓得这个看起来傻傻的大个子不简朴,都服了他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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