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丰碑[第2页/共4页]
说完他又替罗旭上了金疮药,换上三香医馆上好的绷带,盖上被子出了房门。
杜杰实在吓了一跳,她竟然给狗做了一个宅兆!并且这个质量远比他用五虎销魂枪刨的坑强出百倍。一时候杜杰还真不晓得如何称呼这个女子。
说完回身对着门口喊了一声,“啊春!把我的药箱拿来!”杜杰很猎奇,这屋里甚么时候有丫环了!盯着门口看,一会儿,屋里走出去了一个彪形大汉,虎背熊腰,就是四个大汉中最高最壮的阿谁。
杜杰咽了咽口水,这才回过神来。此时,十三香已经将罗旭重新包扎了伤口,又拿出了银针在蜡烛上掠过今后,针刺罗旭的曲池,百会两大穴道。最后又替罗旭诊了脉,脉搏健旺稳定伤情并无大碍。
杜杰再往里走,进了院子。
十三香看了看罗旭身上的绷带,“这就是你缠的绷带?就怕刀没砍死他,到让你给勒死了!”
“照顾好他们!我去去就来!”
“女侠,既然它已经走了,就让它放心的去吧!请节哀!”若不是想让她救治罗旭,杜杰怎能假惺惺的说出这类违背知己的话。
杜杰从未见过女大夫替人治病,他看她看的出神。她诊治罗旭的每一个行动,在杜杰眼里都放慢了十倍。她替罗旭包扎的模样,她手拿银针的模样,杜杰仿佛见过了很多次,但是百看不厌。
杜杰被这二虎狠咬了一口,恨不得亲手宰了它,谁料它死在了裴绩溪的手上,倒也是一条忠心耿耿的狗。看女老板的架式,如果杜杰杀了此狗,非得扒了杜杰的皮不成。杜杰心中莫名的有一种幸运。“女侠莫活力,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鄙人已经替他报仇了,它要死在地府之下也能放心了。我朋友的伤还请女侠给瞧一瞧!”
南风入弦枝头扭捏诉新蝉
杜杰光着膀子去打了一盆热水,四个大汉在配房门口守着,防备着杜杰。
“若不是二虎,我就被裴绩溪给杀死了!都是为了救你!”她说话的时候竟然垂首顿足一向望着石碑。
这座简易的土坟,成绩了裴绩溪的毕生欲望。
相看两不厌把酒言欢你考虑我举杯
羽白晶棺靠在墙角,槐树上面,四个壮汉,一个穿戴玄色裙子的女侠,两个带着熊猫眼的不利蛋,围着一个新坟,默不出声。
屋里的风铃随风摇摆,缓缓流淌的爱是那么的温馨。
杜杰方才想起,从长安驿馆分开时,云安死活要带她的宠物狗,说甚么狗也怕孤单。看来天底下统统的女人都一样,对狗的信赖程度远远超越了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