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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群・上》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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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苦酒[第1页/共10页]

“我之前也是个佣兵,我很喜好疆场上那种刺激而血腥的日子……”沉默了一会儿,当我觉得他不想再和我说话了的时候,哈维俄然幽幽地说道,“我有个儿子,叫吉米,是个英勇而倔强的小调皮,从小就很崇拜我,老是围着我探听疆场上的故事。因为我一向在外兵戈,以是孩子是由老婆带的。我以为只要把每次出任务的钱寄给他们,让他们好好地糊口,我就尽到了做父亲的任务,而我确切也是如许做的。我不断地在疆场上交战,从非洲打到亚洲,从中东打到北欧,除了每幼年得不幸的假期,我都是通过手札和孩子联络豪情。如许的糊口一向持续到我45岁的时候,那一年我的存款达到了100万美圆,我感觉我已经老了,不能再兵戈了,我想结束那次任务后就退出佣兵界,回到家充足地过完下半辈子。但是就在那一夜,我们碰到了另一支佣兵武装的偷袭,两支步队打了一夜,直到天亮对方才伤亡惨痛地撤退。我在打扫疆场的时候,在一具无头尸身上发明了一只潜水表,那是我送给儿子的18岁的成年礼品。本来他也想像他的父亲一样成为一名英勇而无敌的兵士。但是他却死在了父亲的枪下……我用重机枪将我的儿子打成了肉泥……哈哈……哈哈……”

“这个好说,这个好说!”天赋挣扎着想掰开我的钳制,但没有得逞。直到我松开手,他才一溜烟地又跑到小猫身后了。

不一会儿,公子哥儿又带过来一小我,叫索斯,是南美的谍报经纪。相互熟谙今后,不竭有队友把熟悉的人先容给我。一会儿工夫,欧、美、澳、非四大洲的谍报经纪和军器商、毒贩甚么的我就熟谙了很多,但我发明一向没有亚洲的谍报经纪。

在马赛的大街上逛了两个钟头后,我把车停在了一条小街边。这条街很驰名,本地人风俗称它为“佣兵街”,因为当年外籍军团建立前,这里是灾黎、无业游民和各色罪犯的堆积地,路易・菲力浦国王于1831年3月10日建立外籍军团时,竟然有80%的军源来自这里,而佣兵退伍后又都回到这里,做起买卖。渐渐地,这里成了佣兵的集散地,合法的、不法的构造都在这里出没,100多年了,这里仍然鱼龙稠浊。

如果说刚才的别墅是初级谍报集散地,那么这里就是初级的人力市场。华灯初上,恰是这里热烈的时候。街边无数的小酒馆和夜总会声色鼓噪,各色甲士和地痞熙熙攘攘,来往穿越,穿着透露的便宜妓女对每一名过往的路人揭示她的“真材实料”。这里才更像我印象中佣兵应当来的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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