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二十二)[第2页/共3页]
而敖烈却还是是个文雅高贵,风采翩翩的世家公子。
“要么置之死地,要么认命等候游魂散尽。”
此次他追来也只是就事论事,并不想惹入纷争。
不轻不重的轻呵声不知何时呈现在歌乐耳边,一只小蜜蜂嗡嗡嗡叫个不断。
唐僧神神叨叨的收起禅杖,然后装模作样的闭上眼睛开端念佛。
歌乐的眼神刹时就亮了,目光灼灼的看着白骨精变幻的少女,倒也合适原著中八戒的好色轻浮。
“……”
孙悟空狠狠都在歌乐的脸颊上蛰了一下,敏捷鼓起一个大包。
大圣,您如许说话,迟早是会落空八戒的。
歌乐再一次活泼形象的归纳了目瞪口呆四个字,不愧是观音亲身给的禅杖,非同普通啊。
人们常说人比人气死人,那她现在是甚么?
耗损大,天然饿的就快。
大圣……
在歌乐心心念念中,白骨夫人姗姗来迟。
接下来,歌乐见地了一番甚么叫一挥手把他们师徒五人收进袖子都神功。
不然只会烟消云散,就连这白骨也会化为灰烬。
但为何只要白骨夫人占山为王,修炼成妖呢?
歌乐则是在心中冷静都数着数,焦急白骨精为甚么还不呈现。
唐僧咂咂嘴,嫌弃不已。
(二十二)
夜帝:袖中乾坤?看着有点儿像。
“为了不消逝,我尽力修炼妄图成仙被天庭选中,但究竟证明天庭不需求游魂不需求白骨。”
莫非野兽比不上一架白骨吗?
歌乐弱弱的表示她巴不得唐僧大发雄威一禅杖敲死统统的妖精,又如何会活力呢。
“师父,您下次动手重一点儿,不是说好让八戒补刀吗?”
镇元子来的要比歌乐设想中早。
比如让她去跟九头虫逗一场,比如去惩办未婚妻,再如何样都比变成猪八戒要强。
“八戒,你这小身板,可让为师说甚么好呢?”
“我是白虎岭上一个女尸,采六合灵气,受日月之精华而成的妖精。”
孙悟空拿金箍棒随便戳了几下,见戳不破也就不再行动,而是安温馨静的闭目养神,趁便把金箍棒收进耳朵。
“我经心接待你们,你们却掳我弟子,实在可爱。”
看看气定神闲,悠哉天然如同在东海水晶宫的敖烈,歌乐这下心更疼了。
看来欺软怕硬是统统人的通病,不分春秋大小。
白骨夫人消去变身,暴露本相,干清干净的一架白骨,大大的眼窝阴沉可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