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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炮灰逆袭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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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零后(十)[第1页/共3页]

白合欢不晓得他们的表情,现在正跟凌淇在会商某些高深的英语。百合欢毕竟是活了几辈子,口语一向不错。凌淇又是一个学霸,英语也一向能够,两小我常常哇啦哇啦地说英语,偶然候还用英语吵架,把凌父凌母给唬得一愣一愣的。因为白合欢的英语很好,以是凌父凌母恨不得让白合欢过来他们家住,给凌淇进步一下英语。

因而在九十年代的一个小区里呈现了如许一幅场景,一个粉嫩的小女孩老是趴在一个稍大的男孩的背上,非缠着他讲题或者出去玩。九十年代,邻居都是熟谙的,大师看到这幅场景,都笑了笑。孩子的天下比较简朴,对于能够跟学霸做朋友的白合欢,大伙儿一向持着一种畏敬的态度。

因而白父将手中的公司交给大舅子把守,然后回到北方的市里开了一家分公司,也趁便买了屋子,将妻儿都接了过来。现在高考的时候还是要在客籍那边考,白父筹算在北方出差生长,比及后代都长大了再考虑去江南。归正几十年代了,飞机就算不是很发财,但也老是有了,白父想出差甚么的都比较便利。最首要的是,在北方的都会能够跟后代一起,看着他们长大,总算没有亏了父亲这个身份。

暑假,也是白合欢到市里的第一个暑假。凌淇考了满分。白合欢非要凌淇宴客出来会餐。所谓的会餐,现在还没有到肯x基之类的境地,只是早晨的时候找一些烧烤摊,望着漫天的飞雪,眼睛黑亮,带着无数的光彩凌淇装字母普通坐在她的身边,很细心地给她烤肉。白合欢固然喜好茹素的,但是烧烤的时候倒是非肉的不吃。但是她本身又不会烤,只能靠凌淇了。

白何昌的功课学得很好,到时候考上市里的高中不是题目。白合欢就算再粘着白何昌,这个时候点都不敢等闲写信畴昔,免得打搅了他学习。不过白合欢比来也很忙,因为她找到了别的一个培养成忠犬的目标。过来做任务,原主有两个要求,一个是成为女能人,一个是找到一个像小说里走出来的丈夫。白合欢现在正在尽力地完成原主的目标。

白父明天去接白何昌回家,白母正在上培训班。白合欢比较闲,每天跟凌淇一起混。凌淇到底是比较名流,没有烦她。两小我相处久了,也垂垂有了青梅竹马的感受。白合欢一边嚼着口中的肉,瓮里瓮气地给凌淇洗脑:“今后我要嫁给你,你去黉舍不能跟别的女生太密切,她们喜好你,你也不能喜好她们,不然我就每天跑到你的床上睡。偶然候在哭,偶然候在你床上吃东西。你在的时候我还裸睡。每天窝在你的怀里,晓得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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