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人狗殊途[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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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说着,咬了一口烧鸡,摸索下温度。接着撕下一块,回身来递给孟毅。看着它狗嘴里的哈喇子,孟毅发誓:即便饿死了,哥也果断不吃!
更不要说另有黄金万两。
不是狗!
比如用牙齿利用筷子、烧土豆烧红薯、洗衣服、刷碗……它还学会了盗窃!
对不对?
俄然番兽耳朵动了动,接着转头,狗脸上带着欣喜,狗嘴一张道:“兵哥?!你醒了?”
洗完脸后,村民们发明他还很漂亮,他笑起来很都雅哩!
要晓得,俺们村里讨个好婆姨通难着哩!
事儿不是你如许搞的啊!
现在仿佛又堕入了一个死循环,要么死,要么等死,要么老天开眼让他扛畴昔……
――连利用“讽刺”技术的都没有。
这也是没体例的事,它虽有有狗的身材,却没有狗的灵魂!让他去打猎……也太难为他了,他只能盗窃。
番兽想救他,这是人之常情,亲不亲故里人。
行多夜路终遇鬼。
“我说兵哥!啥叫我变成了狗?我只是认识附身到了这只狗身上罢了!我本质上还是小我!”番兽急了。
垂垂地村民们送给他的食品和衣服、被褥多了起来,有几个郎中也主动来给他看了看病,虽说没治好他……但人家经心了不是?又不收钱。
它被逮到了!
村民们搜出了女人的裤衩子,胸围子,另有胭脂口红之类的用品……一个个都盯着孟毅,面色不善。孟毅连死的心都有了!这如果对别人说不是我,都是狗偷的……还不立即给你一个大耳刮子!
他会唱歌颂戏,讲评书,说故事……他讲的《西纪行》吸引了几十里的大人小孩来听,有的乃至一天不听就吃不下饭。
这统统都很好,除了没人肯收留他。就因为他喜好汇集女人内衣的“特别癖好”,浑厚的村民们都不敢冒险呢,谁家里没个大闺女小媳妇,谁不怕啊?何况他的小白脸又是那么漂亮,的确和这些庄稼男人是两个天下的人哩!
――除了“围观”。
番兽实在很无能,也很聪明。
终究,一番切磋。村民们发明他只是一个快死的乞丐,估计也没甚么战役力,应当也谈不上威胁性了。
“至于如何到了狗身上?小孩儿没娘,提及来话长!”
老乡见老乡,背后捅一枪!你莫非也是这类设法?你也想去领赏金当公爵,但是我还活着,你不美意义动手,不对!是不美意义下嘴!
这胖乎乎的番兽……竟然是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