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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书大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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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一本书,一辆路虎[第3页/共5页]

那河边的金柳,是落日中的新娘;

字如其人,其人如字。

很不幸,秦总就是一名“徐志摩控”,属于那种磕了药的最狂热范例,并且是“志摩控”的晚期患者。在他家里所汇集的新文学版本中,最多的就是徐志摩的作品,从1923年徐志摩第一本小说集《轮盘》,到1936年老婆陆小曼帮他出版的《爱眉小札》,根基上他汇集完了徐志摩统统民国期间出版的著作。

能够说,林逸把收来的那些有代价的民国新文学全都码放在了这广大整齐的书架上,差未几1000来本书,本本都是佳构,让人看了眼馋。

只要在那喝醉的夜,想起她的时候,悄悄拿起那些熟谙的诗篇,他才变回曾经的他。

一本标致的线装书,如同一名绝世美人贵体横陈楚楚动听地躺在盒子中。

诗句仍然,物是人非。

张爱玲就不消说了,凡是晓得她的人就都晓得她的平生就是个传奇,是以有无数新文学爱好者喜好研讨她,研讨这个独树一帜的女性,对于她的新文学作品也是趋之若鹜,《半生缘》,《小团聚》,《倾城之恋》,《十八春》,凡是刊载她文章的杂志都成了新文学中的珍品。

但是徐志摩的分歧。

在阛阓纵横这么多年,他很少呈现这么情感时空的景象,就算面对那些想要啃他骨头的本国敌手,他也游刃不足,最后操刀把他们拆皮卸骨,但是现在---

其次,徐志摩的署名和笔迹很有特性,作为他的教员,胡适曾经说过,志摩的字好像新月,本身就是诗,一字一诗。是以他字的境地很难仿照出来。

与其婉拒,不如直截了当。

他变了,变得不再文青,变得油滑,变得凶险,变得狡猾,变得唯利是图。

重新至尾,林逸都没想过要卖这本书,那些良朋精装本已经舍不得了,更不消说这本极品珍本,以是林逸第一反应就是想要开口回绝。

秦总也不肯意再在这事儿揪扯下去,就自顾自地再次赏识林逸的那些藏品。

为此,他放纵,他出错,他借酒消愁。

秦钟秦总的目光变得炽烈了,内心深处升腾起熊熊的火焰,那种激烈的想要占有的欲望,毫无粉饰地从目光中展暴露来。

“我已经不是畴前阿谁秦钟了。”

越野车中的猛虎。

不伤和蔼,不伤豪情,用最暖和的体例处理这件事儿,曹一刀感觉,本身就是它妈传说中的“天赋”。

初恋昏黄的大学期间么?

不管你是不是新文学爱好者,都必须承认,他在全部新文学的文坛上,就是个天之宠儿,如果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那么他就是一个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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