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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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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正教分第十二[第1页/共1页]

*正教者,如来讲般若时的教法也。第十一分辩明有为福德更胜于有为福德,现在更进一步,申明宝贝布施的福德,不如持经的福德,并推许对持经的尊敬。因为般若甚深奥妙法,是三世诸佛之母,以是,典范地点之处,即应恭敬尊敬,有如佛在。

义为「不端方」,言其面貌丑恶也。又译为「非天」,言其福报似天,而无天之德也。约略言之,其宿世不破戒,能修布施,但不能断除瞋心、我慢、恶念,故福似天,而德不如。生性好斗,常与帝释战;国中男丑女美,宫殿在须弥山北之大海下。

天有二十八重,分欲界、色界、无色界。欲界六天,皆有饮食男女之欲;色界十八天,多习禅定,无男女之欲,另有色身;无色界四天(或名四空天),禅功更深,色身已无。

阿修罗:

【译文】

天:

弟子:

【注释】

尊敬正教分第十二*

【原文】

其次,须菩提!非论甚么人,甚么处所,只如果讲解这部《金刚经》,乃至只是经中的四句偈罢了,这个说经的处所,统统人间,统统的天、人、阿修罗等,都应当前来护持、恭敬恭养,就如同扶养佛的塔庙一样,更何况有人能尽他本身的所能,对这部经义信受推行、读诵受持。须菩提!你们该当晓得,如许的人已成绩了最上第一罕见的妙法。这部典范地点的处所,就是佛的住处,该当恭敬恭养。并且应尊敬佛陀的统统弟子,因为有佛陀的处所,必然有圣贤弟子大众陪侍摆布。」

译曰「所教」,即弟子也,就师而受教者也。自佛教言,则声闻、菩萨十足是弟子,但以声闻人之行仪,最亲顺于佛,故特称弟子。

供应资养之义,即以饮食、衣服等物供应佛法僧三宝,及父母、师长、亡者之资养也。

总括三界六道之众生,名为人间。

扶养:

奉安佛物或经文,又为标帜死者、保存者之德,埋舍利、牙、髮等,以金石土木筑造,供人瞻仰的筑物。

人间: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统统人间*天*人阿修罗*皆应扶养*,如佛塔庙*,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须菩提!当知是人成绩最上第一罕见之法。如果典范地点之处,即为有佛,若尊敬弟子*。」

塔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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