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麻烦[第3页/共4页]
“甚么是相机啊?”常常从梦涵口中蹦出一些希奇古怪的词,远信也渐渐适应了。
“这还差未几。”梦涵放下笔在砚台上。远信去取扎在柱子上的飞刀。
远信指着两个奇特的墨点问:“这字也就算了,只是每句话前面的这个墨点是干甚么用的,两句话加的还不一样。”
“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谁说的这句话?真谛啊!”
远信点头:“我哥才没这么闲,他要结婚了。”
“我不会写字啊。”
“啪”一枚小刀破窗而入,扎在一根柱子上。吓得梦涵“啊”的一声不敢转动,半晌以后才反应过来:“谁啊,你大爷的,偷袭啊,有本领你出来我们比划比划。”
远信展开飞刀上的纸条,“得了,借您金口,我们真得归去了。”
“多谢老婆大人赞美,请老婆大人题词吧。”
远信解释道:“没毒的,大蜜斯,是我哥的人。”
“老婆大人我错了,你的字确切是最美的。”好吧,昧着知己说话也不必然会遭天打五雷轰的嘛。
“切,不是妖怪,是一种机器,给你说不明白。”遇见费事还是躲开好吧,每次梦涵不想说了,都会以一句给你说不明白作为末端,磨练远信的了解才气吧。
远信听完不由感慨:“你故乡挺奇异的啊,有这么多希奇古怪的东西。”
“嘿嘿嘿。”梦涵又对劲的笑起来。
梦涵谨慎的摸索:“我想问你,你对我是当真的吗?”
远信仓猝安抚:“没没没,哪敢啊,我乐意跟你在一起,天涯天涯我都情愿跟你一起去。”
话说远信这边,带着梦涵游山玩水,清闲的不亦乐乎。那日两人路过一片溪谷,山川清幽,溪水清澈,树木富强,野花各处。梦涵忍不住说,“如果有个相机就好了,我必然要拍好多照片纪念,这没有被人类净化过的风景的确是美啊,天然又清爽。”
远信递给梦涵笔,当梦涵落笔,远信恨不得吞下刚才说的话。“山光悦鸟性,潭影空民气。”这句话是不错,但这字未免也太对不起观众了吧。
“哼哼,现在晓得错了,”梦涵拿着笔在手中转,“晚了!”一声吼又向远信追去。“让你晓得甚么是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你真的要带着我啊?你归去是要见你家人的,我……”想想古有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想想今有那些个富二代玩了多少女人。在当代这封建品级轨制严明,本身来源不明,要背景没背景,要身份没身份的人,远信带我回京也一定会带回家中。无所谓了,能去都城玩,已经很好了,傍上一个高富帅管吃管喝,满足吧。姚梦涵你满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