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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之朝廷鹰犬》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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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进展与阻碍(三)[第3页/共3页]

明朝初年,沿元旧制,设御史台,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蒲月罢御史台。十五年改置都察院。这个机构为明朝所创设,与前代御史台之制不甚不异。

刑部又称秋官、宪部。秋官出自周礼,武则天时改刑部为秋官;宪部出自唐明皇天宝12年改刑部为宪部。

“别这么悲观,起码我们晓得了在这件事上,大理寺是知情的。固然不晓得为甚么他们不让我们持续调查・・・・・・”

刑部详细职责是核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极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内部构造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清朝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平常政务。别的,清设督捕司,掌督捕旗人流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各案;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提牢厅,掌管狱卒,稽查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充公各物件,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法规馆,掌订正法律。

“启事还不清楚吗?我们六扇门被人渗入了,大理寺也被人渗入了,他们乃至明目张胆的停滞我们调查!”

刑部,中国当代官署。东汉尚书置二千石曹掌刑狱,三公曹掌决案。魏、晋今后,尚书之三公、比部、都官等曹均关刑狱,南朝之宋、梁、陈、北朝之北齐,均设都官尚书。

既然大理寺出了题目,那么刑部和都察院就必然也被他们渗入了,或者更糟・・・・・・又或者,这个构造,本就是上面的人生长出来的?

隋文帝定六部轨制,初沿北齐置都官,开皇三年(583)改称刑部,主官为尚书;次官,炀帝定为侍郎。后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子的大理寺并列,惟元朝只设刑部,无大理寺。

“大理寺吗・・・・・・还真是毒手的状况啊・・・・・・”刘砚青皱着眉头,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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