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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乐土匪王》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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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流落荒原[第2页/共3页]

格尔玛地境之大是没法想像的,越往深处走,杂草没膝,越是萧瑟。

摸了摸脖子上的玉佩还在,怀里的凤凰蛋也在,那柄小匕首也在,他这才安下心来。

艰巨地爬上河岸,荆风像头猎狗似的狂颤两下,抖了抖身上的水珠,随后,便筹办找些吃的填填五脏庙。

荆风很愁闷,风俗性地摸了摸怀里一向虔诚地伴跟着他的凤凰蛋,或许,这只蛋上丝丝的暖和才气略微给他半点安慰。

因而,他就吼了,边吼边唱着本身胡编乱造的褴褛歌词。

本来就是孤苦伶仃长大的荆风独立重生才气很强,固然转行干了五年专门杀人的刽子手,但是他本身脱手丰衣足食的本领还是没忘。

“甭管是甚么处所,先填饱肚子再说吧。”

这倒也不是老杜奇不贪婪,但是,这三样东西无一不是要命的玩意,如果留下来被人抓住把柄,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让老杜奇留,丫的也不敢留啊。

或人的肚子开端抗议请愿了。

从阿谁河岸上爬起来后,他已经如没头苍蝇昏头昏脑地在这个非常庞大的荒漠上走了十几天了,却仍然不知该何去何从。

“咕噜噜……”

伸了个懒腰,荆风摸了摸身上被八足蓝睛兽抓伤的伤痕,已经好得差未几了。

那是荆风。

现在,荆风同窗就行走在这片萧瑟的地盘上,亘古长风从身畔萧萧吹过,没出处地,让本来就没心没肺的他有俄然生起了一种无助的彷徨感。

“这该死的处所,如何连个鬼影都没有?”

现在,这三样东西已经成了荆风人生里不成或缺的东西,就算上角斗场与人存亡相搏,他也要随身带着。

他本身刚才在昏倒中不晓得,如果不是随身带着这块火元素免疫的玉佩,恐怕本身已经死了个通透了。

清算了一下身上已经快遮不住身材的破衣服,荆风苦笑了一下,持续向格尔玛荒漠深处挺进,他现在只想找到一个能过夜的处所。

呼吸着荒漠上那清冷的氛围,感受着那仿佛一刻也不断掠过的长风,他现在才真正的体味到在黑三角当一个左券角斗士实在也是蛮好的,总比在这个连鬼影也看不到一个的大荒漠上流浪要强。

于楼云、黄金、宁泊三大帝邦交界处,算得上是一个军事缓冲区。

荆风呸了一口,恨恨地骂道。

荆风是典范的没心没肺范例的,天生的乐天派。

他现在也只能本身跟本身说话了,不然非得憋死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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