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紫衣男子[第3页/共4页]
沈晗月望着一脸懊丧的村民,能够设想那些人的嘴脸:“来多少人?”她扭头睇向村长伯伯:“村长伯伯,您有跟他们说,我们过几天就分开吗?”
沈晗月唱完最后一句,思路早已飘向远方。
此中一名比较斯文的侍卫问道:“你们从山上来?”沈晗月赶快点头,“那先前在山里唱歌的女子,你们瞥见没有?”
沈晗月实在镇静,本来还感觉,本身认定他是叶恒的转世过分果断。就在这刻,她坚信本身的判定,阿奕就是叶恒。
“……”阿奕定定地望着她,没有回应,看起来懵懵懂懂的,底子听不懂她的题目。
沈晗月本能地进步警戒,紧紧握住阿奕的手,怕他会被这些官兵吓到。
穿越后,这具身子的嗓音很好。刚开端,她因为不自傲,唱得比较小声,厥后瞥见阿奕眉头皱得紧紧的,就像听得很不纵情,却还是尽力听着,不想错过任何一句似得。
“他们来赶人了?”沈晗月对着站在角落,一身狼狈的狗剩儿问道。
进入村庄的时候,她瞧见村庄上空冒着滚滚浓烟,应当是着火了,出了甚么事情?
他们由原路返回,因着山路崎岖,常日里,只要猎人才会颠末这里,是以下山更是费了些时候。待他们回到河滩时,已近傍晚,沈晗月光荣,能够在入夜前赶回村庄,就已经很不错了。
就在此时,传来一段清脆婉转的曲调,熟谙,她太熟谙了,这个动听声音是用树叶吹奏出来的,并且还是叶恒最喜好的曲子。
许是表情抒发了很多,唱到后边,歌声也变得婉转高亢起来。
幸亏阿奕夙来话少,有些畏缩,却也没有答复。
中间另一名肤色乌黑的侍卫,见他们没有答复,吼道:“到底认不熟谙?”他又高举手中皮鞭,凶神恶煞的,非常骇人。
莫非宿世的统统,只能像片段一样,偶尔划过他的脑海?沈晗月的穿越,类似度奇高,乃至连名字都没有变过,为何叶恒却变成这个模样?
肯定不是幻听,紫衣男人目光变得更加通俗,喃喃自语:“莫非是……”
这句问话,令沈晗月心头一跳,莫非是刚才唱歌惹的是非?她有些不安,与阿奕交握的手,沁出了一层细汗。
阿奕非常高兴,开端手舞足蹈,“好啊好啊,姐姐唱歌给阿奕听,姐姐唱咯,唱咯!”
阿奕被她冲动的模样吓了一跳,先是呆愣地看着她,再讷讷说道:“刚才……那边有一排大鸟,列队飞畴昔……”